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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组织机构


  共青团铁力林业局委员会,于1953年6月成立以来,随着林业生产建设的发
展,团委的组织机构发生了变化。1953年建立团委初期时,团委内设有一办、四
部。一办,即办公室;四部。即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儿童部。实行部办分工
负责制,各尽其职,各尽其责。1958年大跃进时,由于精简人员,干部下放
劳动,团委改为委员制,实行委员集体分工,各负专责。十年内乱时,团季的工作消
沉了。但粉碎“四人帮”后,拨乱反正,团委工作又复活了,工作又有了新起色。
现在团委内实行委员分工制(其中包括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学少委员
等)。在青运路线的指引下,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全面开展了共青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