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第十篇 政治和人民武装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概述
铁力林业局是国有林业。森林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资源,并对保持自然生态平
衡、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保护环境、减少污杂具有重要作用。保护森林,发展林
业,繁荣林区,是本局的一项长远事业。为了在铁力林区实施《刑法》、《刑事诉讼
法》和《森林法》等国家法律法令,运用法律武器,有效地打击敌人和各种犯罪分子
的破坏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林业生产建设和发展,铁力林业局于1949年
初成立了公安局,1953年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改称公安科,在同年5月改为铁力森
林工业局公安局,1956年改称铁力林业地区公安局。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公检法三
机关,实行了军管,成立了保卫部。一大批原公安人员进入学习班学习。改造,有
的调离了公安队伍。1968年局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改为保卫组。1973年又恢复了铁力
林业地区公安局。一些老公安人员重新回到公安局工作,履行着公安人员的职责。
林区公安局的主要任务包括三个方面,既国内方面、国际方面和林区方面。国内
方面的任务,主要是消灭一切剥削阶级,高度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提高人民群众共
产主义觉悟,消除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间、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
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杜绝产生阶级和资本主义复辟的任何可能性,为实现“各尽所
能,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准备条件国防方面的任务,主要是防止国际帝国主义
的侵袭(包括武装干涉与和平瓦解),支援世界革命,直到各国人民最后结束帝国主义
和剥削制度。林业方面的任务,主要是打击敌人和各种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林
区治安秩序,保卫林业生产建设和发展、保障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和生活秩序,巩固
保卫林区政权。
林区公安局的主要作用有三个:第一就是压迫林区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
抗社会主义革命者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解决国内敌我之
间的矛盾;第二个作用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复活动和可能性的侵略,在这种情
况下出现的时候,专政就担负着对外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的任务;第三个作用保
卫林业生产建设和发展,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镇压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巩固无产阶
级专政。专政的目的是为了全体人民进行和平劳动,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化
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文化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