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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第五章 人民武装

第一节 概述


  林区人民武装部是企业的内部武装民兵组织。企业单位民兵是在党委领导下的不
脱离生产的群众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重
要工具。铁力林业局本着“劳武结合,全民皆兵”的方针,为保卫祖国、保卫产生、
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于1958年9月10日成立了中共铁力林业局民兵团委员会。团司
令部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有年部、保卫部和参谋处等机构(后于1961年改为民兵
师)。同时,局成立了民兵办公室,专门负责铁力林业局民兵的日常工作工,后于1961
年10月份改为铁力林业局人民武装部、具体负责全局的民兵组织领导工作。
一、林业局民兵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二、林业局民兵的条件是:
  (一)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役的以外,均编人民兵
组织服予备役,民兵干部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民兵分为基干民共和普通民兵。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
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共;其余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
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
(三)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于民兵。
  三、林业局民兵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参加生产,在完成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中起带头作用;积极维持内部秩
序,担负自卫任务,保护企业安全,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二)积极防空、防特、防止各种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必要时,担负保护重点目
标,维护社会秩序的勤务任务;
(三)随时发准备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加人民解放军;随时准备配合和文援人民解放
参加生产,努学习,熟练军事技术,爱护武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