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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四清”运动

第十节 “四清”运动


“四清”运动又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从1953年至1966年5月先后在部分农村
和少数城市工矿企业和学校等单位开展的一次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运
动。四清运动到1966年上半年中断了。于1963年2月,党中央在北京举行了工作会
议,着重讨论了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问题。介绍了河北省保定地区分展
“四清”的经验和湖南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党中央的主要领导同志在会
议上强调了“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紧接着,党中央又发布了在城市开展“五反”
(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捣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
动的指示。铁力林业局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党委成立了社会主义权育运动办公室,对基
层单位派了工作组,开展了四席和五反运动。同年5月中旬发出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
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又于九月份,中央及制定了《关于农村社
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后十条》提出结
合“四清”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七项要求。到1964年5月,中央工年会义认为
全国基层组织三分之一的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在这种不切实际的估计之下,随后修
正了《后十条》,改变了原来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正确规定,决定整个运动都
由工作队领导。这样铁力林业局自己派的工作组全部撤回。于1966年1月,东北林业
总局派了工作队(近千人),进驻铁力林业局开展“四清”运动。在铁力林业局成立
了社教分团,组成了社教党委,从局到基层改而代替了铁力林业局的党政大权,开展
一场背对背的斗争,对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了分类排队。这次运动,虽然对于解
决领导干部培作风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把这些不同性质的问
题,却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所以扩大了打击面,把“四
清“运动的矛头指向了党内各级领导核心,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为纲规定在整
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提出了整个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
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把铁力林业局的四清运动搞“左”了,由于把不同性
质的问题认为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造成了铁力林业局的四情运动扩大化,有二
百多人被重点批判和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使不少基层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受到
了不应有的打击,严重地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给党带来了损失。
 在1966年5月份全国性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于同年6月末,进驻铁力林业后社
教工作队、被迫撤出,因而,给铁力林业局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产上造成了不应有
的损失,从而四清运动中断了。但由于四清运动搞的过“左”了,扩大化,并且断言
走资派和文持走资派的人从基层到中夹层层都有,因此也为日后发动“文化大革命”
作了理论准备,证明了这次“四清”运动犯了严重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