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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活动

第三节 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活动


1982年以来,铁力林业局积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紧急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严惩产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
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等文件清神。铁力林业目自接到《紧急通知》后,局成立了领导
小组,搭成专门班子,抽调工作人员,分别对财务、物资、商业和木材等四方面进行
了大检查,经过两年多的工用,基本揭露和查清了一批贪污盗窃、投机诈骗、行贿受
贿、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严重经济季罪案件,到1985年底全局共查清了10起《已经
结案),金额达两万多元。其中有的以职权之便,涂改单据,假造帐目,巧立名堂进
行贪污(金额将近万元);有的利用职权行贿爱贿,以少给多,以好顶次,从中捞取
好处;也有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损公肥私;有少数的破坏森林资源,盗窃国家木
材,大搞投机捣把活动等等。针对上述问题,依照法律,按照政策处理一批严重经济
犯罪分子。同时,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子的活动中,进行了财务战线大检查,清理
了本局内的单位之间的往来帐目和查封了各单位的“黑金库”,也清理了局外的关
系户的债权物,并对欠木材款进行摧收工作等事宣,收效很大,取得了很大的成
绩。
1、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分子,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一样,是反
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到1985年未查处行贿受贿五起,金额2,000.00元。这些犯罪
有的结成团伙,有的内外勾结,相互利用,不仅盗窃国家木材和滥砍乱伐,严重的破
坏森林资源,而且还肆无忌惮地进行贪污盗窃。投机诈骗、行贿受贿,把犯罪的黑手
伸到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等各个重要部门,严重破坏了国家经济建设,阻碍了林
业发展的前进步伐。盗窃国家财产,贪污受贿,这是现钱买卖,清清楚楚,不容易搞
措,必须要有足够的警惕,今后决不能用以轻心,等闲视之,要刹住这股风。
2、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分子,也是争取实现党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
转,清除精神污染的迫切需要。从铁力林业局的大量事实真相表明,不少经济犯罪分
子都是通过金钱、物资为诱饵,拉拢、腐蚀少数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把他们拉下
水,乘机混水摸鱼,以打开经济犯罪的方便之门。到1985年底查清了贪污案件两起,
金额达一万元以上。从犯罪分子的罪恶上看,情况是严重的,不路过去“三反”那个
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下的是“小老虎”,一千元以上的是“大老
虎”,现在一抓往往是大的、“老虎”。其特点是,犯罪分子的数额甚大,干部较多,
手段恶劣,性质严重,贪行的或者损失国家利益的,都不是什么“万字号”。有些是
个人犯罪,有些是集体犯罪。这些罪犯科非法牟取的不义之财,挥攉浪费,腐化堕
落,严重的破坏社会风气。牙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对我们广大共
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来说,也是坚持共产主义纯洁性、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斗
争,是清除精神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这场斗争,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都
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能力。
8、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是我们企业单位一项长期的重大任
务。因其社会主义社会还是被告货币交换的,金钱还是一项重要的,一些不法分子把
金钱看成是“万能”的,所以要千方百计的进行索取,以达到个人之目的。就此它是一
项长期的任务,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方针。对于严重
经济犯罪分子,该判刑的要依法判刑,该杀的要杀,决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姑息养
好,一定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以防后患。
为了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巩固林区政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现代
化建设的步伐,必须把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深入持久下去,才能开创
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