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桃山林业局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
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
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努力存真求
实,翔实完备地记载桃山林业局各个时期自然与社会的基本情况。
二、本志书上限原则上从1960年建局始,下限到1985年底。
个别编章如《建置》、《木材生产》等章节中,为了保持历史的连续性,
上限有所追溯。
三、本志书篇目设计:卷首设《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志排列
顺序是《地理》、《资源人《营林森林保护》、《木材生产》、《林产工业》、
《机械电力》、《基本建设人《企业管理》、《农副业》、《商粮贸易》、《党
政群团》、《政法武装》、《文教卫生科技》、《旅游事业》、《人物》;卷末
设《附录》。。
四、本志采用过、记、志、传、图、表、录等基本体载,用语体文记
述。
五、有关“文化大革命”的内容未单独记载,记于《大事记》和有
关章节之中。
六、本志人物篇,凡出席本局及市级以上劳模列表存史。对本局
建设做出卓著贡献及出席全国劳模,以事略形式予以记载。
七、本志历史纪年,地理名称、职称等,均以当地的习惯称呼,必
要的以括导注明。
八、本志材料大部分录自本局档案资料和各基层单位及局机关
各科、室、部委提供的资料,部分录自省森工总局、铁力县、铁力林业
局、大连档案馆等内部资料。为减省局志篇幅,均未注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