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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贮木
第二节 贮木
木材销售木材销售是按国家统一分配计划进行。实行车板交货。按双方签定的供货合同数量,
品种、质量标准由贮木场单方检尺,负责送到购方单位指定的车站。1965年前林业局设木
材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1966年后撤消。贮木场接供货计划向国铁货物处提出季、月、日
的诸领车皮计划,国铁货物处按日安排发运的车皮,由贮木场的配车员按计划配车,木材
划拨由贮木场办理,财务结算由局财务科办理。1960~1985共销售木材5184962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