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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第五篇 林产工业

概述


桃山局的林产工业生产始于1968年。林业局和党委针对当时次小薪材积压过多,占
用贮木场面积过大,影响其它材的进厂和次小薪材售价低廉等情况。决定在贮水场筹建1
处处理次小薪木材的加工段。经过加工后的次小薪材虽然材积有所减少,而其售价远远胜
于其原木的价值,而且加工后剩余物又可供应部分职工烧柴,实为一举两得。
1974年锯材生产正式纳入国家计划,扩建了厂房,增加了设备,由原来的贮木场1个
加工段,升格为局直属的木材加工厂,当时有大带锯1组,主力锯2组,搜边圆锯2组,加
工能力双班生产日产130立方米。此后,逐年添加设备,形成了年产3~4万立米加工能力
的制材企业。木材加工厂厂部下设生产组、会计组、供应组、行政组、政工组、农业组和原木
段、锯木段、细木工段、多种经营段。全厂367人,正式职工210人,家属和青年157人。
1979年,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烧毁厂房和全部锯组,直接损失达14.6万元。火灾后
又进行了移址新建,于1980年建成,与贮木场合并组成桃山林业局贮木加工厂,全部锯组
实行了机械化流水作业。
随着林业生产建设的发展,有贮木段的各林场如圣浪、石长、神树、鸡岭也上马了小型
加工厂,这些小的加工厂配备了大带锯、主力锯、圆锯等。主要为林场搞综合利用,未纳入
国家制材计划。
1979年以来,全局的林产工业开始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先后上马了削片、鞋植、刨花
板、胶合板、地板块、细木家俱等新项目。使林产工业出现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