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章 计划管理
1960年建局时,计划科作为林业局计划管理的主要部门随之产生。编制5人,设正、
副科长各1人,计划员1人、统计员1人,文书1人。业务上受哈尔滨林业管理局计划处指
导。计划科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全局木材生产、营林事业、基本建设、农副业生产、林产工
业等各条战线的发展展望,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等进行统筹安排,对基层单位计划管理实
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
1960~1961年,编制计划的生产单位为11个,其中有8个林场(圣浪、跃进、白河、柳
河、上呼兰、石长、神树、鸡岭林场)和贮运场、工程处、机械修配厂。1962年,汽运处与贮木
场分设,新建公路养护队和新兴林场、编制计划的单位增加到14个。
1968年,成立木材加工厂,使计划编制的生产单位增加到15个。同年8月机关科室
被撤销,局的计划统计工作归属局革委会下设的生产部,仅留1人从事计统工作。
1970~1975年,先后成立东风林场和发电厂。在1973年7月,革委会撤销了生产部,
恢复过去的职能科室,计划科随之复建,配备科长1人、计划2人、统计2人,计划工作步
入正轨。这时编制计划的生产单位增加到18个。
1976年,成立了春光森林经营所。
1979年新建林产工业公司开始生产刨花板,胶合板。
1980年成立桃东森林经营所。使计划编制的生产单位增加到21个。
从1981年开始在全局全面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和承包制,促进了企业的计
划管理,使全局的计划和统计工作开始进入现代化管理阶段。为了适应新形势下计划管理
的需要,在加强了计划统计队伍建设的同时,调整充实了局计统科的专职人员。使计统科
的编制增加到11人。其中:正、副科长各1人、统计3人、计划3人(兼管物价工作),基本
建设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