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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成本管理与核算

第七节 成本管理与核算



一、成本管理
根据木材采运生产的多阶段、连续性作业和生产量大的特点,本局采取了按生产阶段
实行全过程的计划管理,即每年按国家下达给本局的成本指标,编制各生产阶段成本计
划,落实到生产单位和各生产工序。由财务科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形成产品成本的全过
程,实行计划管理和定额控和
本局从建局以来,在财务科配备主管会计具体负责经常性的成本领测、成本计划。成
本控制、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工作。1984年开始,实行总会计师分工负责制,将财务科改
为总会计师办公室,建立了“统一领导,分口管理”的经济核算体系,尤总会计师办公室负
责编制成本计划、分解落实成本指标、控制成本开支、检查执行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并按各
单位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二、成本计算
1、木材产品是单一的原木和次、小薪材,产品成本是按“平行结转分步法”计算。各林
场计算伐区成本,按采伐、集材、装车具体生产项目归集生产费用油汽运处计算从山场中
楞装车后的全部运输成本;由贮木场计算卸车、造材、归楞等产品缴库成本。每月由财务科
成本组将各阶段的实际成本汇总,再将“四项”间接费(准备作业费,设备修理费,车间管理
费,企业管理费)分阶段计入水材产品成本,然后形成全局水材产品的总成本。
2、锯材产品,采用“简单法”计算进锯的原料成本和加工成本。
3、其它产品也采用“简单法”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4、客货运输、代客户装车、包装物,均分别建户核算成本。
5、机修厂、发电厂等辅助生产部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生产单位按实际受益
量,计价转入该单位的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