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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管理

第二节 物资管理



  一、物资管理体制
  1980~1985年物资管理体制冼“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物资计划、统一采购进货、
统一分配供应、统一物资调度、统一物资管理(包括定额管理、仓库管理等)。
  二、物资计划管理
  物资计划管理是物资管理的中心内容,它包括物资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以至实际消耗
反馈的全过程。
  (一)计划的编制
  1.物资申请计划或进货(采购)计划,由物资公司根据各项生产任务、基建投资情况及
历史消耗规律等资料进行编制。申请计划是指统配部管(一、二类)物资计划和上级主管部
门供应的,如配件等物资,按照国家规定的计划编制程序,每年编报二次,一次是上半年预
拨计划,一般在计划前一年的第三季度编报;另一次是全年计划,一般在计划当年的二、三
月间编报。这是多年来统配部管物资计划的编制程序,虽然近年来国家物资计划体制改
革,统配物资品种大为减少,但计划编制程序仍然未变。进货(采购)计划,主要是三类物资
和国家分配不足的统配部管物资和配件等,自找货源而作的计划。这类计划除了少数品
种,按季或年计划订货外一般的均为月计划。
2.由基层单位编报的所需物资计划,按照物资公司的要求,一般的均按月编报。
3.物资计划的依据。物资计划对生产建设的物资需要,起着保证的作用。因而编制物
资计划必须以生产建设计划作为核算需要量的根据。即:需要量等于生产任务量乘消耗定
额。从计划编制程序来看,公司的申请、进货计划和基层的需要计划,虽然是三个木同的物
资计划,但都是以生产计划(公司的计划是以年的生产计划,基层的需要计划则是以月的
生产作业计划)为依据,只有这样公司的计划才能符合生产的需要,不致与基层的需要计
划脱节。
(二)计划的执行,包括组织进货、平衡分配、供应实施和物资核销(消耗反馈)等过程。
前三个内容是物资公司按照计划组织供应的过程,后一个则是基层单位在物资投入生产
消耗之后,按照实际消耗的情况上报的物资统计报表,如《单车单机油脂消耗核算月报》,
用以考虑实际消耗量和消耗去向是否与计划一致。
三、物资管理的基础工作
物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物资消耗、定额管理、物资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物资原始
记录、台帐和统计报表,体系的建立。
(一)物资消耗定额管理。
物资消耗定额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定额的制定、修订和定额执行。林业生产的物资没
有原材料消耗,除油脂燃料和少数品种直接在生产过程消耗外,一般都是生产维修用材料
及配件的消耗,所以林业生产的物资消耗定额历来都是物资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但过去
桃山局的物资消耗定额都是按上级颁发的行业性综合消耗定额或使用其他兄弟企业的定
额,没有制定自己的定额,1979年以来,根据省森工总局和伊春林管局的部署,先后二次
制定和修订了以主要物资品种为主的不同消耗去向(用途或产品)共66种物资消耗定额。
1983年企业整顿中又制定了以木同消耗去向(用途或产品)为主的各种物资消耗定额并
编印成册下发执行。上述的这两种定额,前者主要用于编制物资计划,核算需要量,后者则
是伦业生产消耗,限额发料,核算生产成本等使用。
费用定额,这是在第二种定额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物资的价格计算出来的单位产品的
材料费用定额。费用定额作为生产成本计划的一个指标,每年确定一次并下达各单位。
(二)物资管理制度。
健全物资管理制度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物资供应任务顺利完成的必要
条件。建局以来,根据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如仓库
管理制度、物资保送办法、废品回收、以旧换新办法等,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破坏和
废弃。1979年以后,随着企业管理的全面加强,首先对原有制度进行了整理和修订,并根
据林业生产和产品结构的变化,以及企业整顿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
心的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其中包括物资管理基本制度和各单项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
则,以及岗位责任制、经济承包责任制、基本上实现物资流通各个环节有章可循。
(三)原始记录及统计报表
物资工作的原始记录,主要为进、消、存各个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始凭证和台帐,如:
验收记录、清点记录、入库凭证、出库凭证、物资明细台帐。但缺乏系统的整理和综合分析
工作。并且对这些资料的保存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多年来使上万种物资的收、拨、存及消耗
情况,缺乏精确的积累,加之经过十年“文化大革命”动乱。过去的历史资料大都丢失。1979
年以来,在不断加强物资管理,全面开展物资经济核算的工作中,开始采用定量和定性相
结合的分析方法进行物资决策,准确、及时的综合整理内部反馈的信息资料,逐步系统地
建立起包括基层消耗记录在内的各项原始记录汇总台帐和统计报表制度,为进一步实行
现代化管理奠定基础。
四、物资节约及废品回收管理
1 核定年度材料费用定额,对生产单位控制消耗,每年由物资公司按主要生产工序
核定立米材料费,作为对生产单位的控制指标下达各基层单位,在执行中按月审核基层财
务报表,对消耗超过指标的须说明原因,连续超耗的则须提出压缩消耗的有效措施。
2 实行消耗核算,节约奖励,超耗罚款。1980年制定了《节约奖励办法》和《单机单车
油脂消耗核算管理细则》作为考核依据。各基层单位根据局下达的材料费指标控作业工序
(准备作业、采、打、集、装等)或生产组织,进行指标分解,把费用落实到工段、工组以及单
机单车,按月核算,对节约或超耗的根据规定的奖罚比例,给予奖励和罚款。1980年实行
以来,到1983年止仅节约奖累计达45000余元(减去罚款额)平均年发给节约奖11000余
元。84年改革后在生产中实行联户承包的已经把予计节约额材料费中扣除。
3 修旧利废,是节约消耗的主要途径之一,办法是通过以旧换新制度,把废;日的工器
具、配件、轮胎等进行修复或改制代用。修旧的产值平均按新品的50%计算,自1978年到
1985年止累计修旧产值共156.2万元,全局共有修旧网点19处(其中基层单位18处,基
层单位的修理组也就是修旧点,一般有车床、钻、电、气焊及烘炉等设备)。供应公司的综合
厂是修旧规模较大的厂点,设备较全,有车床、刨床、台钻、电焊、风焊、气锤及轮胎翻新全
套设备,修旧能力较强,除轮胎翻新是全局独家经营外,其它修旧任务一般都是基层点修
不了的活。年修旧平均5万元,占总修旧额13%。轮胎翻新,由于技术力量薄弱,质量不过
关,加之近几年轮胎供应形势好转,以及运材车包车组承包的经济核算没有,宁愿一茬烂,
木愿使翻新股,因而造成旧胎源缺乏等原因,于1985年停产。
(见附图)
  2.废金属回收、管理。废金属原是国家统配物资。其货源一是社会收购部回收,另一是
局内部回收的生产加工的废金属余料及报废的各种金属制品。国家每年给林业局下达回
收上缴任务,林业局的回收管理由局物资部门负责。企业内部回收任务的完成由物资口
通过“以废换新”制度来实现。根据伊春市金属回收公司的建制,林业局成立了金属回收
站,即物资公司的回收组,各基层也设有回收站,由基层材料股负责。全局听回收任务200
吨左右。1978~1983年累计回收上交1949吨,平均年回收上交243.6吨。
五、物资经营管理
(-)物资储备资金管理,储备资金属林业局流动资金范围,1979年以前全局储备资
金(包括公司直属库和基层物资库所占用的全部资金)由局财务科统一管理。物资公司只
负责局库存占用及对外往来。1979年以后统由供应公司管理,为了加强储备资金管理,
1980年曾将基层库库存物资全部收回,作为供应科设在基层单位的分库;对分库库存物
资,基层单位只能按计划使用,经一年的试行,因效果不大,于1981年撤销各分库,下放给
基层单位,实行储备资金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即由供应公司归口统一管理,基层单
位分级负责)。每年初由供应公司分别核定基层库资金占用指标,加以控制。
(二)物资流通费用管理,物资流通费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固定不变费用;包括职工
工资、设备折旧、工会及教育经费等;二是变动费用,包括物资进货运杂费、设备维修费、仓
储费、行政管理费及物资保送费等。费用来源,1983年末以前由林业局拨给并实行费用包
干制。1984年物资体制改革取消拨款改为从物资供应额中提取3%的劳务费、2%的仓储
费和1%的银行利息。
为了控制费用的支出,改革后在公司内部各业务组之间实行经济责任制,把费用作为
一项经济指标列入经济承包内容进行核算。
(三)物价管理。物资价格1960~1973年,一直实行计划价格,确定计划价格的原则
是进货价(进货价根据不同进货渠道而有区别,统配物资按国家规定的出厂价,大批从厂
家或批发部门进货按批发价,零星采购的三类物资则按市场价),加一次运费,每隔3~5
年进行一次调整和修订。1960~1973年是执行原东北森工总局颁发的材料目录价格。
1973年起自行制定价格目录。1979年重新修订一次,配件价格则始终执行上级制订的统
一价格目录。实行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有价格差异,每年终结算一次,盈差交局,负差
由局拨给。1984年物资体制改革时,取消计划价改为实际价格,即高来高走,低来低售同
时改林业局拨的供应经费为从物资价格中加收管理费的办法,把流通费分摊到每种物资
价格中去,不论谁使,多使多摊,少使少摊,从而改变了过去把费用全摊到木材生产中去的
不合理状况。实行现价并收取劳务费用,对每种物资每次进货都要分别作价。为了正确执
行物价政策,做到按规定合理正确作价公司在综合股配备1名专职物价员负责掌握价格
政策,审查并检查各业务股正确作价,同时汇总整理物资价格升降幅度,分析价格变动因
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