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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五章 劳动工资管理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桃山林业局建局伊始,即成立了劳动工资科,定员4人,其中科长1人、科员3人。具
体负责劳力调配、定员和工资定额管理。
1961年,劳动工资科定员增加到5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3人,业务范
围无变化。
1963年8月,劳动工资科业务范围扩大,增加了劳动计划、定额管理,工作人员由原
来的5人增到8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6人。
1964年,劳动工资科始建工人档案管理。
1968年初,劳动工资科与保安科合并,在局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内配11人,负责劳
动工资及安全生产。
1968年7月,局革命委员会生产组内配1人负责劳动工资工作。
1970年,局革命委员会生产组撤销,成立劳动工资组,直接隶属局革命委员会。当时
劳动工资组设组长l人、副组长1人、工作人员8人。负责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劳动安全、
知青管理、工人和知青调配、社会救济、工人和知青的档案管理。
1971年,机构调整,劳动工资组改为劳动工资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工作人员
9人,劳动安全工作从劳动工资科中分出,成立了保安科。
1972年8月,劳动工资科业务调整,原知青管理工作划归知育办。劳动工资科原有人
员未动。
1984年,劳动工资科与安全监督科合并,改称为劳动安全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2
人、工作人员19人,增加了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业务,同时新设了劳动定额站,交通监理
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