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烧柴供应
第三节 烧柴供应
1960年~1965年,职工烧柴主要通过两个渠道解决:山上职工烧柴由本单位组织到
山上伐区收拣,所在单位负责运输;局址所在的山下地区职工烧柴,由局办公室下设的维
修队负责,烧柴来源从贮木场、工程处小加工厂的加工剩余物、造材截头和部分薪炭材中
解决。全局每年烧柴量为拌子1000条、板条2570立方米,造材截头5913立方米,同时,林
业局每年还需为铁路、银行办事处等地方企事业单位和非林业城镇居民解决烧柴1300立
方米。
1966年,林业局成立服务站,负责组织供应山下职工烧柴。1979年局成立林产公司,
由林产公司下设的烧柴段负责组织供应山下大部分职工烧柴。贮木场、木材加工厂和工程
处负责供应本单位职工烧柴。
随着林业生产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职工家属的木断增加,对烧柴的需求量也日益
增多。为了切实解决职工家属烧柴问题,杜绝烧好材的现象发生,林业局于1982年9月成
立了枝丫管理站,主要任务是组织收拣山上伐区的枝丫材,供应山下地区20个居民委
3600户职工家属的烧柴。1982~1984年,每户每年按5条供应。为了加强职工烧柴管理
和供应工作,从1985年开始,枝丫管理站配备了4名烧柴调度员,并组织人力对局址所在
职工家属逐户进行了烧柴调查工作,建立了林业居民烧柴供应卡片。
在烧柴运输上,建局初期至1981年,主要采取烧柴统一供应。运力自行解决的办法。
枝丫管理站成立后,在烧柴运输上采取以枝丫站为主,枝丫站、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个人三
结合的办法,对老干部、退休职工、教师、鳏寡孤独的困难户,由枝丫站优先安排车辆和专
人送柴到户。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