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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服务行业

第七节 服务行业



  (一)职工食堂
1960年秋,林业局建立职工食堂。之后,随着山上各林场的成立相继都办起了职工食
堂。到1985年末,全局共建常年食堂21个,其中山上林场食堂15个,山下地区6个。有
厨师25人,服务员43人,就餐人员215人。为了提高厨师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采取了
以老带新,自行代培和派出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使烹任技术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现有一级厨师6人,三级厨师10人。
1980年以来,在全局各食堂间开展了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促进了食堂卫生条件和管
理水平及服务质量的提高。各食堂普遍设有小灶外,还增设了烤炉、电冰箱等。逢年过节
饭菜样式繁多,受到职工的普遍称赞。
(二)招待所
为了解决各种会议和职工到桃山办事的住宿问题,林业局1960年利用原医院一栋
290平方米草泥拉哈房改为招待所,位置在现百货一店南侧50米处,1965年草房拆除。
1966年局机关搬到现址后,将原局机关办公室恢复为林业局招待所,占地面积1000平方
米,有床位112个,服务人员23名,招待所设所长1人,会计1人,出纳员l人,食堂管理
员1人。
(三)浴池
1961年局建浴池1处,位置在现桃林春饭店处,面积200平方米,可容纳60人洗浴。
山上各林场则用大铁锅烧水,用水槽洗浴。1980年局洛地房拆除,在贮木场建中心浴池一
处。分男女池,可容纳45人洗浴。山上各单位也相继建起浴池。1985年全局共有浴池20
处,总面积达1100平方米。山下地区贮木加工厂、电厂等单位浴池除供本单位职工使用
外,同时对外营业。
 (四)理发所。
  山上单位自设理发所,山下的职工理发由机关理发所承担。职工理发由单位发理发
票。山下地区各理发所一律实行对外营业,1985年全局共有理发所22个,理发员38人。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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