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体制改革
第二节 经济体制改革
桃山林业局1960年建局初期是“边建局、边生产”,到1966年实际投资只占原设计投
资的1/4,“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投资中断,各项生产建设资金只能靠更改和上级部分补
助来维持。由于企业建设的基础差,加之受“左”的思想影响,造成了企业经营管理混乱生
产建设畸型发展,长期处于被动落后局面。从建局到1978年19年间,企业累计盈不抵亏,
亏损挂帐近500万元。
1979年以来,桃山林业局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定不移地把工作重
点转移到林业现代化建设上来,果断地提出了“恢复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
口号,从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入手,对企业内部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分配制度、经营
方式、经济结构和领导体制等,进行了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从而使企业经营机制逐步得
到强化,经营管理水平有了不断提高,企业内部潜水得到了进一步挖掘,摆脱了长期落后
被动的困境,逐步走上了生产全面发展、经济初步繁荣之路。1979年开始甩掉亏损的帽
子,实现扭亏为盈。1984年和1985年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经委命名为“六好企业”、
“文明单位标兵”、“全国工交商业系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
1978年——1985年批山林业局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提高效益,发展生产力”的
原则,从改革分配制度入手,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逐步进行了综合配套改革。
第一、生产领域内部的改革同步配套。
1978年,首先在木材生产战线实行了定、包、奖经济责任制和联保合同制。1980年,在
白河经营所和奋斗林场试点,对国有林的经营方式进行了两项重大改革:一是在营林生产
中,实行分户、联户经营承包;二是在木材生产伐区阶段,对适合大面积机械化作业的采伐
区实行配套机组承包,对边远、零散的小面积伐区实行分户联户承包。
为了适应木材生产经营方式的改革,对汽车运材实行了“四包五保”单车核算经济责
任制;对贮水加工厂实行了木材售价和锯材单利招标承包。此外,对工程公司撤销了原有
的工段建制,按专业分工组建了经济实体承包队,实行自立帐户、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民主管理;对机修厂定全年检修任务,允许在完成检修任务前提下,对外揽活、找
米下锅、自主经营;对木材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生产实行了风险型承包制和股份制、租赁
制经营,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生产的发展。
在劳动制度的改革上,根据林业生产的特点,实行了“三固定三活”的管理办法,即“固
定任务活时间、固定岗位活身子、固定工资活收入”。不仅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
积极性,提高了劳动效率,而且为发展生产力鼓励,职工勤劳致富探索了新的途径。
第二、流通领域改革与生产领域改革同步配套。
在生产领域中的改革基本同步配套后,在流通领域中,打破了过去材料国家包供、产
品国家包销的旧模式,把物资供应体制改为供销体制,建立了物资公司,物资价格实行高
来高走、低来低去的办法。同时将各基层单位的材料组改为物资商店,以销售形式直接对
各承包组(户),这样既方便了生产,又减少了供应环节,节约了费用。在木材和林产品销售
上成立了林产品经销公司,加强了市场预测,变“坐商”为“行商”,积极发展了联销业务,做
到产销直接见面,减少了流通环节。在商业改革上实行放开经营、对两家规模较大的百货
店和副食品店实行承包经营。对山上各基层商店一律实行有限股份制经营,由单位的职工
群众集资入股,成立董事会,聘用商店经理,实行年终分红,并积极支持各单位股份经营商
店,兴办各种小型综合利用加工厂,为生产和职工群众生活服务,增加职工的经济收入。
第三、局机关改革与基层单位改革同步配套。
在基层生产单位和流通领域经营方式改革配套后,林业局认真抓了局和各基层单位
领导体制的同步配套改革。1984年8月,开始试行局长负责制。首先,明确划分党、政、工
三方职责权限,制订了四个条例。《桃山林业局试行局长负责制工作暂行条例》计7章40
条,《条例》规定;局长受国家委托,负责企业经营管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局长对生产经营
和行政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局长可行使生产经营决策权、行政干部任免
权、行政机构设置权、资金使用权、分配形式决定权、职工奖惩权。《中共批山林业局委员会
工作暂行条例》计3章15条,《条例》规定:党委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负领导责任,对党群
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对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即保证
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坚持企业社会主义方向;加强党的
建设,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工会、共
青团、民兵等群众组织和职代会工作;协调局长和工会、职工群众组织之间关系,考查培养
各级领导干部。《桃山林业分区工会工会条例》计8章35条,《条例》规定:工会基本任务
是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组
织职工学习文化,学习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组织职工开展社会
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并协助有
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及其家属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桃山林业局职工代表大会工
作暂行条例》计9章26条,《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在局党委领导下行使定期听取局长工作报告,审议本局
重大决策,做出相应决议和保证措施,听取和讨论局长有关改革、经济责任制、职工调资、
培训、住房、招工方案和全局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提出建议和意见;讨论决定职工福
利基金、奖励基金和劳保基金使用方案;评议、监督干部,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
益关系,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发动职工群众,保证完成国家计划。根据上述四个条例和厂长
职责权限,于1984年12月25日,开始正式试行局长负责制。至年末,各基层单位试行场
(厂)长负责制。局、场两级党政划开,全面试行厂长负责制。在试行局长负责制同时,相应
进行了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将机关原有22个(不含武装部、人防办)科室调整为四办、五
科、四处、三中心,指数减少6个,划分了职责范围,按岗定员结束。局长通过这些部门对生
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实行集中指挥和领导。
其次,改革了干部人事制度。在改革中,打破了干部职务终身制和干部、工人界线,对
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律实行选聘制和聘任
(用)制。
为了妥善安置机关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后的富余人员,采取了四种办法,总的提法
是:养起来、学起来、干起来、挂起来。就是对体弱多病的安排停职留薪全休;对有培养前途
的中青年干部实行办班培训或安排离职学习;对有经营能力的停新留职,搞开发性生产和
承包经营,全家去山上落户的可拨给2500元建房补助费,发给本人一年工资;对无正当理
由拒绝组织分配的,6个月内70%开支,6个月后停发工资。通过采取以上办法,使富余人
员基本都得到了妥善安置,做到了去留满意。
四、坚持智力开发与技术革新配套
在智力开发方面,坚持一手抓中小学普通教育,一手抓职工教育和后备技术人才的培
训。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逐年增加了对教育事业的投资。先后新建、改建校舍2万多
平方米,新建了一所7千平方米的完整中学。全局20所中、小学校舍全部实现了砖瓦化,
并添置了一大批教学仪器和设备。使教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在加强学校基础建设的同
时,还改革了办学体制,新建了高级职业中学和教师进修校,在职教方面不仅完成了青工
“双补”教育,而且通过本局干校培训、电大进修、函大、刊大自修和到外地大专院校代培等
多种途径。对企业急需人才进行了定向培训。到1985年已经毕业和正在培训学习大中专
课程的职工近2000人,全局用于职工培训的投资近百万元。此外,还采取优惠政策,先后
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知识分子和各种能工巧匠50多人,促进了企业的各项生产的发
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方面,重点抓了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老设备的更新及技
术改造。几年来,我们用更改资金和通过企业、集体自筹资金,新建了火力发电厂、制材厂;
改造、扩建了机修厂、林产公司;推广应用了塑料薄膜工会、机库、电厂低真空运行循环供
热、东风140型汽车节油器和贮木场桥式吊卸车等10余项先进科技成果;引进了地中衡、
高档水制马赛克、装饰薄木、锯沫烧制炭律等先进技术和成套设备,并且在黑龙江大学的
帮助下,安装了两个微机处理系统,开始应用微机进行林业经济管理。
企业的智力开发和技术进步,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据不
完全统计,近九年来,全局依靠科技进步获得的经济效益达700万元左右。
五、坚持对内搞活经济和对外开放配套
几年来,我们充分利用林区丰富的自然景观和野生动物资源。大力兴办了对外开放的
林区旅游和狩猎事业。逐步建成了占地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
1000万元的桃山庄宾馆。开辟了原始林、悬羊峰、桃山古洞、桃源水库等九处旅游观光点。
同时开放了滑雪、马爬犁和机动雪橇等20余个旅游项目。198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建
成了我国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天然野生动物饲养狩猎场。猎场按照国际标准要求,新建了3
处总面积880平方米狩猎营地和2处封闭式狩猎场,狩猎设施基本配套。自旅游和狩猎开
放以来,先后接待美国、日本、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者、狩猎者近2万人次,为
国家创外汇100多万元。
在实行对外开放过程中,我们从1984年开始,就在企业内外开展了横向经济联合,本
着“让权、让利、让方便”的原则,同省内外38家企业单位建立了30项横联项目。其中引进
技术7项,引进资金3抓企业间横向联合13项,联营办厂7项。不仅缓解了企业在人才、
资金和物力方面的困难,而且为企业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坚持了以改
革总揽全局,在企业内部实现了综合配套改革,扭转了过去由于“三单一大”的经济体制和
以木材生产为主的经营模式所造成的长期落后局面,实现了以下三个转变:
第一、在经营战略上,以木材为中心,重采轻育转向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永续利
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虽然也喊以营林为基础,但实际上实行的是以木材生产为中
心,常年昼夜连轴转,一股肠子采木头。连年过量采伐,采的多,造的少,造成了森林资源越
来越少,更新欠帐越来越多。
1979年以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主要抓了六项工作:一是调整
领导力量,加强营林机构。选调了16名年富力强的科级领导干部,充实到8个经营所担
任党、政一把手。从局到各林场、经营所都有1名领导分工专抓营林工作。同时,将原营林
科扩建为半全能的营林处;二是狠抓了营林队伍建设,培训了技术力量,我们把从木材生
产战线精简下来的人员。全部充实固定到营林战线,使专业队伍由800人发展到3800
人。通过办短训班培训营林技工245名,还选调了50名青年工人,离职一年进行专业培
训;三是舍得资金,加强营林基础建设。在全局实行了“资金统一管、战线分别算、重点上营
林、准保不准占”物办法,除营林经费专款专用外,还将抚育伐生产和收拣老伐区遗弃材所
得收益的大部分用于营林基础建设。几年来,共修筑营林公路200多公里,新建营林房舍
2万多平方米,购置营林专用设备近百台(套)。把原来9个苗圃改扩建为22个苗圃,其中
7个进入省一级苗圃,成苗年产量由1978年的800万株,1985年增加到9233万株;四是
改革经营方式,实行分户、联户经营承包。全局从1983年开始,全面推广了上呼兰经营所
国有林分户、联户经营承包的经验,全局共组建分户联合经营区186个,并承包林地
68558公顷;分户经营承包188个,承包林地9704公顷。同时积极鼓励个人自费造林、职
工群众集资入股造林和实行林农联营合作造林、育林。五是坚持科学造林、育林。在对全
局林业用地进行土壤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林业经营区划。制定了到1990年营造百万亩
人工林的规划。同时对造林的方式和树种进行调整,在植苗上严把检查验收关,使更新造
林保存率平均达到90.7%,比1978年前提高39.7%,此外林业局还采用机械扣大垄和人
工筑高台的办法,改造水湿地633公顷,占可改造水湿地的91%,并且全部造上了林。
1979年以来,全局更新造林有效面积31219公顷,相当于建局后头19年更新造林保存面
积的总和;六是加强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在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森林法》,不断提高了广
大职工群众爱林、护林自觉性的同时,狠抓了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四网三化”(观察了望
网、通讯联络网、防火林带网、公路网,队伍专业化、工具机械化、方法科学化)建设,组建了
机械化专业巡护队。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全局连续2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重大
病虫害,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
第二、在产业结构上,从单一经营转向以林为主、全面开发、综合经营。
桃山局地貌特征是“八山一草半水半分田”。面对林木资源面临危机,一九八二年以
来,我们打破过去守着“金山宝地”受穷的状况,坚持在综合开发利用林区的多种资源上下
功夫、用气力,大力发展了木材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生产。现有木材综合利用厂点37处。
主要产品有家具、地板块等,1985年创产值1166.3万元,相当于全局木材产值的54.7%,
多种经营初步形成了八条生产线:一是以粮、豆、莱、薯为主的农业生产线。其中粮、豆播种
面积达到1千公顷,年产137万公斤;二是参、茸、贝、菌药材生产线,1985年人参绿色面
积达18.8万平方米,年产商品参近4150公斤,参苗3633公斤,参籽318公斤,年收入32.
8万元,年产鹿茸20余公斤,收入8万元;三是以葡萄、黑加伦为主的小浆果生产线,年产
葡萄5万公斤,黑加伦1.5万公斤。出售各种果树苗近10万株,收入可达21万元;四是木
耳、山野菜等山特产品生产线。1985年有木耳椴12.6多万椴,年产干木耳1000多公斤,
年产各种山野菜127吨,山野果22.5吨,蘑菇7250公斤;五是以养猪、禽、鱼为主的养殖
生产线。其中养猪11000头,年出栏6000头。养禽9.3万只,年产蛋51万公斤,养鱼水面
634公顷,年产商品鱼1万公斤;六是以黄金、砂石为主的矿业生产线,每年可产黄金1万
克左右,采石12万立方米,红砖1200万块;七是食用菌、罐头加工生产线。其中年产食用
菌6万瓶,罐头4万瓶,饮料27吨;八是运输、管理、商饮服务业,其中机械修理业。每年对
外承揽机械零件加工和各种车辆大、中杂修业务收入达25万元左右。全局多种经营基地
已达90多处,经营项目45项、152个品种,从业人员达6100多人。全局出现了林、农、工、
商多业并举、种、采、养、加、服全面发展的新局面。1985年,全局多种经营产值和收入值达
1573万元,相当于全局木材生产值的74%。
在组织开发性生产过程中,采取“思想引导、经济扶持、自愿报名、集体落户”的办法,
有计划、有步骤地动员组织山下青年到山上兴建青年新村。1985年,已经在山上建起了四
处青年新村,安置青年147户、497人,占山下青年总数的12%。
第三、在所有制结构上,从单一全民模式转向以全民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形式并存。
过去,林区是全民经济的一统天下,职工、青年都靠吃“全民一碗饭”过日子。不但加重
了企业负担,而且严重地阻碍了林区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桃山林业局对
全民、集体、个体三种经济成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即:“全民经济,性质不变、划小核算单
位、层层承包;集体经济,企业支持发展,实行自负盈亏、彼此互不侵占;个体经济,鼓励放
开发展、勤劳致富,注意保持资源”。同时还制定了10条具体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多种经
济形式的迅速发展。全局已办起60多个集体所有制厂、队、从业人员达6500多人,年创产
值的2000万元。个体经济举兴办的旅店、饭店、小卖店和从事种植、养殖业的专业户、重点户
已以展到100多家,从业人员近2000人,年创产值6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