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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农业

第九篇 农副业

第一章 农业



  农业是森工企业的一个重要副业项目,它不但可以安置大批劳力,促进林区政治上的
安定,而且可以繁荣林区经济,解决林业职工生活对蔬菜的需要。
建局之初,即设立农业科,负责全局农业生产的规划,经营和管理等项工作。1966年
前,由于受单一产业结构的影响,全局主要劳力、设备集中投放于木材生产战线,农业生产
发展缓慢。林业职工的夏菜全部依赖商业部门组织购进,每年达千万斤之多,秋菜分配(白
菜、土豆之类)则由农业科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蔬菜办,组织到省内外农业县购进。
1966~1976年,在极“左”路线支配下,林区农业生产与林业生产建设一样,受到严重
干扰破坏。耕地面积虽逐年有所增加,但单产与总产很低,蔬菜仍未能满足联工群众需要。
年年秋前时节派员四出调蔬菜,东至朗乡、佳木斯,南至辽宁、山东等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生产被提到林业局的重要日程上,在桃南5公里和
16公里处辟建了两处农场,主要经营蔬菜生产。同时,各基层单位也纷纷办起以家属妇女
为主体的农业生产队,从事粮菜生产。到1979年底,全局所有林场、经营所全部成立了农
业队,山下贮木加工厂、工程公司、汽运处、商业科、机修厂等一些较大单位和几所局属学
校也成立了农业队。全局集体经营自负盈亏的农业队达30多个,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人
员达3000人,其中职工达500余人。耕地面积由建局时的3541亩到1979年底扩大到
21000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6年间,随着耕地面积的逐年扩大,单位面积产量的
不断提高,粮菜生产显著增长,6年间全局年年实现春、夏、秋菜自给,种籽、饲料、队员口
粮等全部自用有余,每年共有外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以来,农业生产规模进
一步扩大,主要作物产量大幅度上升。各类蔬菜不但数量多,而且质量好,很受林区职工群
众的欢迎。农业生产的繁荣兴旺,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