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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业机械

第三节 农业机械


桃山建局初期,由于本局主要精力集中于木材生产,农业生产规模很小,土地零散,主
要依靠牛、马拉着铁、木犁杖翻地。,手撒籽,镰刀收割,耕作方法比较落后。从60年代中期
开始,随着林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业生产规模木断扩大,农业机械化被提到重要日程上
来。1970年以后,在“北方农业会议”精神指导下,林区农业机械化得到较快发展。农业机
械数量不断增添,陆续配套,使用范围愈来愈扩大。到1984年底,全局农业生产的非田间
作业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田间作业的机械化程度已达到40%。其中翻地、耙地、小麦播
种、田间灭虫等全部实现了机械化,农田排水灌水、粮类作物的收割等大部分实现了机械
化。
在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过程中,采取了依靠基层自力更生为主,企业积极扶助的方针,
各基层单位发挥林区优势,通过大搞集体副业,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等,逐年增加了积累,为
农业机械化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金。对局办农场和确有困难的基层农业生产单位,
企业给予一定数量的贷款,以解决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需要。1985年底,全局共有农业机
械326台。其中:拖拉机83台、机引农具60台、播种机11台、排灌用柴油机31台、电动机
28台、农用水泵11台、收割机1台、脱粒机5台、汽车14台、挂车46台、磨米机11台、磨
面机3台。另有半机械化农具胶轮车60台、手推车80台。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迅速发展,全局培养锻炼了一大批农机人员,到1984年底,全局农
业生产中共有拖拉机手、农机具手、修理工、核算员、保管员和机务干部287名,他们既是
农业机械化的主力军,也是农业生产上的骨干。局农业科每年都组织二至三次对机务人员
的集中轮训,使他们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为了木断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效能,林业局重点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
抓配套完善,作到有机有具,整体适用;二是抓科学管理,作到精心调度安排,精心管理使
用。在管理上,建立健全了各类农机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完善了农业机械管理、使用、保养、
修理制度,实施了责、权、利结合的台车承包经济责任制,并相应实行了台车经济核算办
法。使各类农机人员增强了责任心,人人爱机管机,作到了使用上精心、管理上细心。1984
年,全局各类农业机械完好率95%以上,利用率达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