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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养蜂

第六节 养蜂


桃山林业局地域辽阔,蜜源丰富,建局初期,职工即有养蜂采蜜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来,为搞活林区经济,增加贸易出口,养蜂业迅速发展。林业局除积极鼓励扶植职工个
人养蜂外,每年春夏产蜜旺季,还与内地浙江、安徽、江苏等省签订合同,引进数千峰箱,应
时入林,放蜂采蜜,就地收购。
1985年末全局养蜂881箱,产蜜1.75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