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小型木材加工
第一节 小型木材加工
建局初期基建工程处下设小型木材加工厂一处,职工20人,配有2台园锯年加工量
1000立方米,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的板方材。
1973年,由于建筑用材量增大,该厂由原址迁至3.5公里处建厂,占地面积1.5万平
方米,职工96人,其中管理干部3人。设归楞、制材、机械修理等3个工组。配有绞盘机4
台、主力锯2台,建有制材、建材、综合利用3个车间,固定资产总额86万元。1985年产成
材1.1万立方米,出材率63%,合格率95%。集体工业小型木材加工生产是从1970年开
始的。其时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利用三个剩余物。局决定,于神树、圣浪两个
综合性作业主伐林场各建一个小木材加工厂,发展木材综合利用生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本着搞活经济、振兴林业、致富于民的指导思想,林业局决定扩大综合利用生产规
模,于贮木加工厂增设小材车间,并成立林产工业公司,下设综合利用加工厂。由此,使全
局集体工业小木材加工厂发展为4个,共有加工设备:大带锯4台、主力带锯2台、圆锯7
台、截锯1O台。以来找、造材和加工剩余物为原料,加工小权方等小材小料。年加工能力
为,进据原木2万立方米,加工成材1.2万立方米。1985年总产值为24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