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一篇 党政群团

第一章 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

第一节 机构沿革


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于1959年12月12日经中共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委松发(59
383号文件批准组建,1960年1月14日正式办公。隶属松花江地委领导。第一任党委书
记富荣福。
1960年2月,先后成立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和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党
校。
1960年3月17日,松花江地委批准富荣福、兰玉厚、李德志、胡月、任彦昌5人为桃
山林业局党委委员。
1960年4月,成立中共桃山林业局监察委员会,书记富荣福(兼)。
1960年5月,党委成立财贸部、农工部、工业交通部和政法武装部等4个部(社企合
一组织),1962年撤销上述4个部。
1960年9月,成立“三反五反”办公室。
1961年8月,在党校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1962年,将政法武装部改名为人民武装部。
1962年2月,本局划归哈尔滨林业管理局,党委隶属中共哈尔滨林业管理局委员会。
1964年,局党委成立政治部,下设机构有:组织部、宣传部、干部部、监委和人民武装
部。
1965年4月,成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办公室。1966年5月运动结束撤销。
1966年7月,局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和“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文化大革命
办公室支部委员会”,同年10月撤销。6月成立“妇女工作部”,隶属于政治部。
1967年,“1.25”、“2.17”、“3.3”三次夺权后,党委处于瘫痪状态。
1968年初,哈尔滨林业管理局撤销,本局隶属绥化林业管理局。
1968年5月27日经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桃山林业局革命派联合总指挥
部和桃山林业局革命委员会。革委会下设:办事组、政工组、生产组、经理组、毛泽东思想宣
传站革委会和毛泽东思想宣传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建立了革命工人代表大会常设委员
会、革命妇女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红代会、清查办公室,将桃山军管指挥部改为保卫组。
1969年,撤销局宣传站革委会。
1970年4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将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铁力县境内“四局一厂”同
时划归伊春地区林业管理局。
1970年8月28~31日,召开中共桃山林业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林长胜(军代表)
为书记、曲申福为副书记,实行常委制,当时政治部既是革委会的政工部门又是党委办事
机构,下设:组织组、宣传组、纪检组、调研组、文教组、文革组。
1971年初,局党委开始着手进行整建党工作,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整建党领导小
组”。
1972年初,撤销了革委会所属各组,并将政治部原属各职能组建制改为科建制,包括
组织科、宣传科、教育科、干部科、纪律检查科,增设秘书科。政治部受党委委托,对工代会。
团委实行代管,成立了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办公室,隶属政治部领导。
1972年11月,撤销了各基层单位的革命委员会建制。
1973年6月1日,撤销党委“一打三反”办公室。6月将党委和林业局机构分设。撤销
政治部及其所属机构;撤销局战备领导小组。党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
组、知青办。
1979年11月,召开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桃山
林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兼职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专职委员1人,兼职委员4
人,同时,各基层党组织成员中设一名兼职纪律检查员。
1980年12月,组织部和人事科分设,组织部隶属党委,人事科隶属林业局领导。
1984年4月,党委成立政法委员会、负责协调公、检、法三机关的工作。党委为了加强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各基层单位分别配备了1名专职副科级纪律检查员。8月,党委成
立统一战线工作部和贯彻中央紧急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5年,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设了案件检查科,党员教育科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隶属于宣传部领导。
(见附图)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