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党委重要决策记实
第四节 党委重要决策记实
1960年1月,局党委决定从1月14日起党委和林业局正式开始办公。
1960年3月9日,党委决定:成立中国林业工会桃山林业局分区工会委员会,林辉任
工会主席。成立共青团桃山林业局委员会,孟奇任团委书记。
1960年4月12日根据中共“把小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大型的合作社的建议”,党
委决定成立桃山林区人民公社筹委会,局党委书记富荣福任筹委会主任。
1960年4月25日党委召开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讨论通过了桃山人民公社章程,决
定成立临时区委,富荣福任区委第一书记。
5月14日,根据中央和省、地委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精神,党委决定:在全局
开展群众性的反官僚主义斗争,同时做好反贪污、浪费的调查摸底与分类排队工作,为“三
反”做好准备。
党委成立“三反”领导小组,组长富荣福、兰玉厚、于学孔,成员:李文学、李德志、胡月、
王治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于学孔、王治安。
1961年7月5日,党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党委委员、各场(厂)书记、主任、机关党
员科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东北局、省、地委指示精神和中央“十四条”,宋任穷
讲话及欧阳钦报告。局党委作出4项决定一、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
负责制,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各级责任制;二、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三、大搞群众运动、开
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四、安排好职工生活、改进干部作风。
10月5日,党委下发文件,要求各基层总支、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营工业企业工
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在生产行政工作上建立一整套责任制度和
强有力的生产指挥系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企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962年2月10日,党委决定:全面开展企业全面整顿工作,总的要求是通过系统整
顿,贯彻《工业70条》,总结建局以来特别是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高举三面红旗,艰苦
奋斗,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林业企业比例关系,建立以局(厂)长负责
制为内容的指挥系统,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国家计划。
1963年4月9日,党委对增产节约和“五反”运运作出安排,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增
产节约和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运动。党委成立了“五反”
运动领导小组,富荣福任组长。
1964年2月21日,党委对“五反”作出安排。一、进一步作好“五反”前的准备工作;
二、开好三级干部会议和两级干部会议;三、搞好职工的社会主义教育;四、搞好前“三反”
阶段的巩固建设工作。
6月29日,经党委报上级批准,成立桃山林业局政治部。经东北林业总局党委批准,
党委副书记戴举洲兼政治部主任,党委副书记刘振声兼政治部副主任。
1965年6月18日,党委召开全委会议,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社教工作团潘处
长传达管理局党委指示。决定在桃山林业局全面开展“四清”运动前的准备工作。
9月25日,经哈尔滨林业管理局社教工作总团批准:成立桃山林业局社教工作团政
治部。马军兼任政治部主任,刘振声任副主任。
1965年3月,根据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
二十三条)精神和省委指示,党委决定在全局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哈尔滨林业管理局
党委从管局所属一些林业局抽调千余人,组成桃山林业局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团,孔金山任
工作团党委书记、团长;马军任社教团党委副书记,副团长。
这次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放手发动群众、宣讲政策、解放干部大多数;第
二阶段,斗争不法的四类分子,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第三阶段,进行思想建设和
组织建设。整个运动历经一年半,于1966年10月结束。运动错误地提出了重点是整所谓
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4月8日,党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党委委员和机关党员科长共27人参加。会议安
排了1966年工作,总的要求:
第一,木林生产做到“三个上升”,“五个提高”,“一个保证”。三个上升:伐区阶段和贮
水场阶段劳动生产率上升到1000米,均衡生产率上升到95%以上,幼林保存率上升到
80%。“五个提高”即:机械运用率比1965年提高20%;综合机械化比重比1965年提高
14%,达到90%;设备完好率比1965年提高40%,达到100%;拖拉机完好率达到85%;
油锯台年产量要提高到7198立方米。“一个保证”即:保证按材种指标完成木林调运任
务。
第二,营林做到“三高三低”。“三高”即:成活率高达95%;苗木产量高,阔叶每亩万
株,针叶亩产16万株;机械化作业比重高。“三低”即:成本低;病虫害发生率低;森林火灾
发生率低。
第三、抓好基本建设,实行“三定三保”“一降低。”即;定标准保质量;定投资保送价;定
时间保进度。降低工程造价。“三自一提高”即:自行设计、自产材料、自己施工。提高机械
化施工比重。
第四,搞好生产定点和农副业生产,每人达到一亩地,力争蔬菜自给。
1968年10月25日,局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反修“五七”干校,将局机关95%以上干
部送到反修“五七”干校接受红卫兵的再教育,进行劳动改造。
1971年,党委决定为所谓三·三反革命事件平反,给32名受迫害的人恢复了名誉。
1975年5月,党委决定从5月11~15日召开首次全局党员大会(全局党员1012名,
参加会议的890名),会上传达贯彻了中共中央(1975)第5号通知和中共黑龙江省委
(1975)第1号文件批转省委改革研究室《关于富裕县在企业事业中解决方向、道路问题的
调查报告》,党委副书记庄继海代表党委作了题为《学好无产阶级理论,为实现共产主义奋
斗终身》的报告,听取了全局党员和社会状况调查报告,批判了“中庸之道”,揭露了局内两
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表现。
1975年8月28日~9月1日,为了贯彻落实毛主席三项重要指示,局党委召开了三
级干部会议,曲申福代表党委作了《学习理论,纠正错误,端正思想政治路线》检查报告。提
出了带头学习无产阶级理论,认真改造世界观;带头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抵制资产阶级生
活作风;带头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办好社会主义企业;带头执行纪律,关心群众生活等四项
改进措施。
1977年4月1日,党委决定利用20天时间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一次马克思主义教育
运动,要求作好三件事:一抓好学习,掌握思想武器,为搞好教育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二
通过开展“五忆五查”活动,提高继续革命觉悟;三运用典型引路,注重对党员进行活的思
想教育。
4月8日,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打好4个战役,搞好4个整顿。第一战役,整顿领
导班子;第二战役,整顿职工队伍;第三战役,整顿规章制度;第四战役,整顿机械设备,搞
好设备升级大会战。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做到“四带头”坚持“四公开”。“四个带头”是:带头
批判修正主义,资本主义;带头大干社会主义;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四公开”是:领导班子内部思想公开;缺点公开;工作公开;生活公开。解决领导
班子的“软、散、懒”的问题。
6月2~9日局党委和局革委会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局党委和局革委成员,局机关
科室部门负责人,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以及拖拉机、汽车包车
组长,各基层单位技术员、材料员、会计等618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组织与会人员赴铁
力、带岭参观学习林业企业推广大庆经验的作法。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企业管理的五项
规定》。
1978年1月11日,局党委接受1月1日发电厂发生重大火灾的教训,作出四项规
定:一、切实加强防火工作的领导;二、打一场治理预防火灾的人民战争;三、购齐配全消防
设备;四、狠煞违章乱纪的歪风。
4月17日,局党委为了加强教育工作,作出了《关于教师归队的决定》,要求凡1966
年5月16日以后调离教师队伍的教师一律归队。从事其它行政、后勤等工作的教师一律
回到教学第一线。今后,任何部门不得任意抽调教师做其它工作。
1978年10月23日,党委决定为刘振声、刘海亮、戴举洲等27名在文化大革命中遭
受迫害的领导干部平反,恢复名誉,销毁了“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一切材料。
1979年2月10日,为贯彻党的十一届二中全会关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
针,党委决定:一、在揭批查的基础上调整行政领导班子,对那些不适应工作,群众意见大
的干部进行调整。二、调整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三、对木材生产实行六项改革:(-)是改
革生产管理体制,定额指标到林场,核算到小队,节约提成;(二)是由双班生产变单班生
产;(三)是由工组、段、林场、局四级管理变为队、场、局三级管理;(四)是由全局一本帐变
为队、场、局三本帐,一切核算由基层算起;(五)是由单一机械作业变成机富人相结合,因
地制宜,适合那种方式就定那种方式;(六)是由计时工资变为计件工资,改革分配形式。
1979年2月13~17日,党委会议决定坚持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从林业企业实际出
发,实行如下责任制:一、人员岗位责任制;二、汽车运材实行“三百制”,即:百日无掉道太,
百日无事故,百日运材超3000立方米,奖励100元;三、油锯代末实行“三百制’即:百日无
事故,百口超五千,百日元换锯,奖励100元;四、贮木场卸车实行奖惩制,运材车进贮木场
压1个小时,l台车罚1元;超过二个小时的,1台车罚3元;罚金60%计入贮水场成本;
39%从承担卸车任务的工人工资中扣回;1%罚贮木场领导干部。如 1台车不压,工段月奖
给500元,90%奖给工人,10%奖给场段领导干部;五、合理造材奖惩制;六、三大工序综合
联系奖惩制。为适应全党工作重心转移,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剩余物,大搞木材综合利
用,党委决定:将木材生产战线减下来的人员、设备和原有小厂组织起来,成立林产工业公
司,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清理伐区剩余物、收拣遗弃材,进行综合利用加工,采取滚雪
球的方式扩大再生产。
1981年12月18日,党委召开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党委书记张永禄在会上作
了报告,其要点是;一、狠抓拨乱反正,清除“左”的影响,端正思想政治路线;二、以中共十
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积极搞好企业整顿和改革;三、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
会议作出了《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学习的决定》、《中共桃山林业
局委员会关于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风的规定》、《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关于严格党委组
织生活、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各级组织和领导机关建设,
大兴“三风”的决定人
1982年8月20日,党委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市委、市政
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刘寿柏作了题为《紧紧抓住提高经济效益这个核心,为全面完成1982
年的经济工作任务而奋斗》的讲话,卢守安作了会议总结。会议提出:迎接中共党的十二次
代表大会召开,在新的历史任务面前,思想认识要有一个新的提高,工作安排要有一个新
内容,奋斗目标要有一个新打算,经济效益要有一个新突破,上缴利润280万元要保证。
10月15日,为保证党的十二大提出的今后5年内争取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这一政治
任务的完成,针对挑山林业局党风存在的问题,党委作出关于端正党风的五项决定:
一、各级党组织的一、二把手,都要作端正党风的带头人,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模范工
作带动党风迅速好转。
二、各级领导班子,都成为抵制不正之风的坚强集体。对歪风邪气,党的班子要不开口
子、行政班子不要裂缝子,部门把好关,个人不伸手。
三、全体共产党员都要做到:酒肉宾朋不搞、歪门邪道不干、不义之财术收、子女升学、
参军、就业不拉关系走后门、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四、坚决刹住建房中的歪风。
五、坚决制止利用公款公物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正之风。
11月10日,党委召开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党委委员、机关副科级以上党员干
部、各基层党政一把手、各群团组织负责人170多人参加了会议。卢守安到会并讲了话。会
议认真学习了十二大文件,传达贯彻了省委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林业党委书记会
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安排了今冬明春的工作,会议制定通过了
《桃山林业局到2000年实现总产值翻两翻的初步设想)、《全面整顿工作的安排意见》、《关
于五年内实现社会风气特别是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规划》、《普通中学、职业高中教育规
划》、《计划生育规划意见》、《城镇建设规划意见》等十个方面规划。
12月3日,党委召开七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各基层单位书记、主任、党员工会主
席、团书记、局机关党员干部29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与
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邓小平、陈云同志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坚决拥护
《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坚决拥护十二届二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整党和清除精神
污染的两项重大决策。会上,副书记局长刘寿柏总结、分析了全局一年来经济工作形势,部
署了今冬明春各项经济工作。党委书记卢守安作了会议总结讲话,会议集中解决了以下问
题:
一是整党要坚持“四个木等待”,即:学习整党文件不等待;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不等待;
清理自身的问题不等待;检查、清理、打击各种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不等待。
二是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对全局各条战线,各个单位提出“四定”,即:经营产品定
向,经济效益定利,产品质量定标,人员岗位定责。
三是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突出坚持四点:(一)、坚决按党中央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要求办事,顾全大局;(二)、在执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能够果断地处理和
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出现的问题,不要等待上级帮助解决;(三)、要自觉抵制内部和外部错
误东西的干扰;(四)、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
1983年4月29日,党委召开基层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前四个月
政治工作,部署下步任务。卢守安着重讲了下步改革工作意见,强调要把改革放在突出地
位,立即把上呼兰经验成熟的部分在全局迅速推广。提出在改革中“五个不变”。即:一、改
革经营方式,要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性质不变;二、改革机构组织体制,要坚持贯彻《三
个条例》不变;三、改革分配方式,要坚持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不变;四、改革林副产品的经营
范围,要坚持国家统一收购的政策不变;五、改革管理方式,要坚持依靠工人管理企业的方
向不变。这次会议还提出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一个明确”各单位领导在思想上
要明确本单位的战略布局;“两个加强”加强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改革的宣传报导
工作;“三个深入”深入下去帮助解决改革后出现的思想问题,深入进行安全技术规程教
育,深入总结交流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四个定期”支部会、小组会、汇报会、例会定
期召开;“五看”看承包户或个人在改革中的表现,看改革中的行动,看改革中各承包户、组
之间的团结合作,着改革的成果,看改革中职工遵纪守法情况,由此去考察职工的政治表
现和改革的态度。
11月28日,为促进党风根本好转,根据党章和《准则》的要求,结合桃山林业局的实
际,党委作出“十条规定”,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必须:
一、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准阳奉阴违;二、不准宣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东西,不准搞精神污染;三、严守“四个服从”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准
凌驾于组织之上;四、严守党和国家机密,木得泄露机密;五、自觉维护党规党法,不准殉私
枉法,包庇袒护违法乱纪行为;六、不准私自动用公款为自己建房接房,不准多占住房;七、
不准殉私舞弊、违反政策规定,利用不正当手段安排子女亲友;八、不准凭借职权拿公家东
西送礼,不准贪占公款公物,不准“卡脖子”;九、严守国家财经纪律,不准乱发奖金,物资和
劳保用品,不准用公款吃喝招待、请客送礼;十、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自觉维护社会
主义秩序、见义勇为。
1984年3月31日根据市委科级机构改革会议精神,接照市编委要求,结合桃山局实
际,党委决定:一、机关科级机构经改革后仍保持不变的有21个部门:党委办公室、组织
部、宣传部、政法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区工会、局团委、局办公室、营林处、计划统计
科、财务科、劳动工资科、科技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机电科、卫生科、物资供应科、林产工业
科、教育科、农业科、人民武装部。
二、改变名称的有6个部门:人事监察科(原人事科),生产技术科(原生产科),安全监
察科(原保安科),林政科(含防火工作),计划生育委员会(原计划生育办公室),产品销售
科(原木材科)。
三、新建立的部门3个:基建科、审计科、科学技术协会。
四、撤消的部门2个;总工程师办公室、总会计师办公室。
五、改革后予以合并仍保持科级建制,重新归属的6个部门;档案科隶属于党委办公
室,信防办、人防办隶属于局办公室,综合调度室并入生产技术科,防疫站隶属于卫生科,
森工产品经销公司隶属于产品销售科。
六、长期临时机构3个:局志办隶属于党委办,贯彻办公室隶属于纪律检查委员会,企
业整顿办公室隶属于局办公室。
七、机关部门隶属的机构:广播电视差转站列事业编制隶属于宣传部,老干部活动室、
列事业编制隶属于组织部,职工俱乐部列事业编制隶属于分区工会,青少年宫列事业编制
隶属于团委,检尺队、电话所列事业编制隶属于生产技术科,劳动工资定额站列事业编制
隶属于劳动工资科,招待所、托儿所、理发所、小车队、机关勤杂列事业编制隶属于局办公
室,标准计量所隶属于科技科,规划设计办公室隶属基建科,教研室隶属教育科,兽医站隶
属劳动服务公司,良种站、病防站、小杆站隶属于营林处。
经市委特批:桃山林业局不成立职工培训中心,仍保留教育中心和职工教育办公室,
职工教育办公室列事业编制。
根据工作任务性质,将接待科列为基层事业单位。劳动服务公司与多种经营联合公司
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列事业单位,知识青年管理工作归属劳动服务公司。
12月25日,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在省、市委工
作组指导下,结合桃山局实际,党委、林业局决定:
成立四个办:总经济师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总会计师办公室、局长办公室。
成立4个处:营林处、木材采运处、林产工业经销处、多种经营处。
成立3个中心:科技信息中心、教育中心、卫生中心。
成立5个公司:工程承包公司、环境保护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商业公司、外贸公司。
1985年1月18日,林业局以桃林千字〔1985〕2号文件印发《关于行政干部实行招聘
制和任期制的决定》,为适应机构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保证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实施,
经局务会议讨论决定,自局长组阁施政之日起,对行政干部~律实行招聘制和任期制。
5月6日,局党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
卢守安主持会议,会议学习了中指委和省、市委有关整党文件,总结了我局整党准备工作
情况,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我局整党方案。决定向市委呈请5月5日开始进入整党阶段。
6月12日,局党委向市委呈报《关于局机关进行正式整党的请示报告》。
10月15日,即日起试行《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工作暂行条例》、桃山林业局试行
局长负责制工作暂行条例》、《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桃山林业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暂行
条例》、《桃山林业局分区工会工作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