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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纪检工作

第九节 纪检工作



纪检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党委整顿党风,维护党纪,
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经常对党
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执行党的纪律等项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桃山局
重新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使党的纪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机构沿革
1959年12月12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成立,同时,建
立了中共桃山林业局监察委员会。党委书记富荣福兼任监委书记,于学孔任监委副书记。
1960年8月12~18日,召开了中共桃山林业局首届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
桃山林业局第一届监察委员会。书记仍由党委书记富荣福兼任,副书记由于学孔、李贺担
任。
1962年11月15~18日局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桃山林业局第
二届监察委员会。书记:代举洲(兼任);副书记:于学孔、李贺(1965年11月离任)。
1966年4月25~29日,中共桃山林业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上选举产生了
中共桃山局第三届监察委员会。书记:代举洲(兼任);副书记:于学孔。1966年8月,李春
生被任命为监委副书记。
1967年2月17日,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使局监委的工作陷于瘫痪状态。
1970年在局革委会政治部下设纪检组。1973年2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局革委会政
治部下设纪律检查科,主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73年2月,经伊春地委批准相林任革委
会政治部纪律检查科副科长(1973年12月离任)。1973年4月,经中共伊春地委批准,于
学孔任局革委政治部纪检科副科长。
1973年12月,党委任命田玉林为党委纪检组副组长,(1978年4月离任)
1970年2月至1975年,虽曾开过两次党代会,但均没有选举纪检委班子。1978年4
月,党委任命张青任纪检组副组长。1979年11月20~22日,召开中共桃山林业局委员会
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会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刘长达
兼任;副书记由张青担任。(1983年6月张青离任)。设专职委员2人,兼职委员5人。1982
年10月,伊春市委批准,任命张忠义为局纪检委副书记。
1983年10月15~17日,召开了中共批山林业局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孙福代表上
届纪检委作了题为《全党动员共同努力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上选
举产生了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孙福担任,(1984年8月离任),副书记由张忠义
担任(1985年2月离任)委员7人,其中专职委员4人、兼职3人。1984年8月,经伊春市
委批准,任命牟有贵为纪检委书记。
二、各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从1960年建局到1985年12月,全局纪检工作情况大体分为三个时期:
(一)1960年到1966年期间的纪检工作。
这一期间的纪检工作基本上是围绕着1959年开展的“反右倾”斗争,以及1965年进
行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的。尽管在工作中有过一些缺点和错误,但成绩是主要的。
这一时期,主要检查处理了党员、干部中蜕化变质、贪污盗窃、隐瞒欺骗、弄虚作假、铺张浪
费、违法乱纪等案件。这一时期,检查、处分了62名党员。其中受党内警告处分的9人;严
重警告10人;留党察看13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撤销干部职务的11人;开除党籍
的6人;其它处分的11人。这一期间还对1958年以来各类受批判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
甄别工作。
(二)1966年到1976年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纪检工作。
“文化大革命”十年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干扰,纪检工作遭到严重破坏。
七十年代初期,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开展纪检
工作。这一期间,处分党员23人。其中;受警告处分的6人,严重警告处分的5人,留党察
看6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2人,开除党籍的3人。
(三)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到1985年期间的纪检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恢复和健全纪检机构,集中精力开展
了拨乱反正和端正党风的工作。
1979年开始,以揭批查“三种人”(靠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
为中心,进一步分清路线是非,开展了拨乱反正,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落实党的政策,平反
冤假错案工作。截止1983年共接待要求复查案件的来信来访37人。对14件案件进行了
复查,给6人恢复了党籍,给1人撤销了处分,对6起案件进行了部分纠正,重新处理。
1980年,按照上级部署,协助党委着重抓端正党风工作。对抵制落实干部政策,阻碍
经济调整和反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案件进行了检查处理。此间处
分党员28人。椎动了全局经济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1981年,贯彻中纪委的决议,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尺子,采取具体措
施,狠刹“三把两转”(招生、招工、招兵,工转干、农转非)和建房分房中以权谋私,用公款请
客送礼,挥霍浪费等不正之风。
1982年中央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发出后,局纪检委立即全力投入这场
斗争。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参与经济犯罪活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经济案件共
立案33起,处分党员干部62人,收缴赃款赃物核款10余万元。
1983年,党的纪检工作从过去把主要精力用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转到以主要精力抓
党风、抓教育上来。局纪检委下设案件检查科、党员教育科、办公室。
1984~1985年围绕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主要抓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举办党员训
练班23期,培训党员461人次。全局共纠正各种不正之风问题592件,收缴现金与实物核
款29672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9起,给予党纪处分。加强了对党风建设的领导,进一步
落实了党风责任制,促进了全局党风进一步明显好转,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