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综合政务
第五节 综合政务
1960年建局即设立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务、事务工作,定编5人。其中主任1
人,秘书、文书、打字员、管理员各1人。
一、政务
(一)文秘工作
1960年行政办公室设副科级秘书1人,文书、打字员各1人,具体负责文秘工作。其
具体任务是负责上级行政机关和部门下发文件的收文、批办、传阅以及本局发文、材料的
撰写、印制、上呈、下发和印信管理工作。
1966~1967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正常的文秘工作遭到破坏,林业局印信被
群众组织掌握。
1968年5月局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设立办事组,负责原行政办公室的文秘工作。配副
组长、文书、打字员、管理员各1人。负责上级机关和部门来文的传阅。林业局文件由各科
室、组起草,经由办事组印制下发。
1979年局革命委员会撤消,恢复林业局行政体制,复建行政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
主任1入,行政管理员、文书、秘书、打字员各1人。
1984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推行局长负责制,将行政办公室改为局长办公室。配主任
1人,副主任2人,秘书、文书各1人,打字员2人。由政务副主任主管文秘工作。从而使文
秘工作得到了加强,做到收发文件文簿相符,文件传阅手续健全,文秘工作制度和岗位责
任制逐步完善。在文件管理上实行专人专柜,分类保存,及时立卷,按年度存档。在文件制
发上做到了严格拟发格式及制发程序;文件核稿严格把关,文件层次、内容、语词以及标
点、打印、核对盖印层层把关,使文件制发质量不断提高。在印信管理上,实行领导审批、使
用登记、文书承办的制度。建局26年来从未发生印信使用失误事故。
(二)催办工作
建局初期的催办工作,主要是文件催办和领导交办事宜的催办。1979年随着改革和
经济工作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催办制度。由过去的文件催办,改为设立兼职催办员负责
对领导决策和领导交办事宜的催办,文书负责文件催办。
(三)综合调研
1960~1978年期间综合调研工作,由党委办公室主费。1979年,局行政办公室设政务
秘书后,开始按局领导意图开展调研工作。1984年初围绕改革开放这个主题,深入上呼兰
经营所总结了《国有林分户承包经验》,撰写了《国有林区实行营林分户承包给桃山林业局
带来了新变化》专题调查报告,为局长决策提供了依据。此稿登载于《中国林业》专辑,对推
动全局乃至全国林业改革起了一定作用。
二、事务
(一)总务工作
1966~1979年行政办公室设管理员、保管员、通信员各1人,负责机关事务工作。其
中包括备品保管、办公用品的发放、职工秋菜分配,以及办公室维修、庭院绿化、防火、防盗
等工作。1979年总务工作人员由过去3人增至6人,设管理员、材料员、记帐员、保管员各
l人,通信员2人。
(二)生活管理
1963年机关成立维修队,由办公室事务副主任分管维修工作。维修队下没房舍维修、
大修、马车3个组,配管理员、现场员各1人。承担局址所在地家属房舍维修和烧柴供应工
作。1964年局成立生活管理科,维修队划归其领导。
(三)托儿所
1960年林业局成立托儿所,由行政办公室管理。托儿所配所长1人,工作人员3人。
负责局山下地区职工幼儿入托管护。1979年托儿所扩大,工作人员由过去4人增至41
人。
(四)招待所
1960年建局时设计的局招待所被林业局和党委用做办公室。将1栋200平方米的草
泥房临时作为招待所,负责接待山上和外地来局办事人员安排食宿。招待所配所长1人,
管理员、保管员各1人,服务员10人,会计员、出纳员各1人。
1970年招待所迁回原址,工作人员由过去的15人增加到23人。
(五)车队
1969年,林业局成立革命委员会,购进1台美式吉普车做指挥生产专用。1982年局成
立机关车队,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配车队长1人,修理工2人,司机4人,有北京
212吉普车2台。1984年,购入日本面包车l台,北京212吉普车1台,用于指挥生产和领
导公务用车。
(六)机关供热
1970年,局机关办公室从招待所旧址,迁入新落成的局办公室,改迁去的火墙取暖为
暖气供热。设立锅炉房1处,2台4吨的锅炉,供热面积2千平方米。1974年,局办公室大
楼建成,供热面积由过去的2千平米增加到4千平方米。1984年,撤消机关锅炉房,
由发电厂利用余热联片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