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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扶贫救济

第六节 扶贫救济


桃山林业局建局以来,分区工会始终把关心职工群众生活扶贫救济列为工会组织的
重要日程,各单位普遍建立了互助储金会;逐年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及时进行补助,为职工
排忧解难。
1983年3月贯彻省总工会扶贫自救海伦现场会议精神,林业局拿出3万元贷款,通
过组织生产自救,贷款扶贫当年即有144户摆脱了贫困。1984年2月,1985年3月工会和
林业局在圣浪林场先后召芬两次扶贫致富经验交流现场会。进一步推动了扶贫工作,到
1984年又有134户脱贫,至此,已有78.53%的贫困户开始走向劳动致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