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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

第三章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是设在桃山林业地区的专门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人
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具有保护人民民主和巩固专政的两项职能。法院通过审判案
件惩办一切刑事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
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
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