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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桃山林业局司法科始建于1985年10月,业务归属伊春市司法局,行政领导及人员配
属归林业局。配科长1人,法律顾问处主任1人。1985年12月末,经中央司法部批准,司
法科增设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人员由2人增加到9人,有科长、副科长各1人、公证员l
人、助理公证员2人、律师3人、司法助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