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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民武装

第六章 人民武装



1960年,根据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工作的指示,成立了桃山林业局人民武装部。负责全
局民兵整组、训练以及征兵和接收退伍军人等事宜。20多年来,在党委和林业局以及上级
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圆满地完成生产战备。维护社会治安,征兵军训等各项任务,尤其是在
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民兵组织的突击队作用,同时也锻炼了民兵队伍,巩固了民兵组
织,涌现出了大批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使民兵工作正朝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迈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