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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桃山林业局医疗卫生系统的构成主要有卫生科、防疫站、医疗鉴定办公室、计划生育
办公室、医药供应站、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局职工医院。1960~1963年,卫生科与职工
医院合属办公。科内设有医政、药政、防疫、医疗鉴定办公室。编制8人,有副科长2人(其
中1名副科长兼医院副院长)、医政、药政1人,防疫1人,医疗鉴定1人,文秘1人,统计1
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1人。
1966年~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卫生科被群众造反组织取代,1968~1972
年卫生科和医院工作统由职工医院革命委员会领导。此间全局的防疫工作均无专人负责,
各基层单位按照需要自行组织接种疫苗。
1972~1979年,卫生科隶属林业局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设科长l人,工作人员3人。
1979年,林业局防疫站列为科级建制,编制4人,设站长1人,工作人员3人。开始由
过去的单一的疾病防疫扩展为对全局环境卫生和传染病的管理。为加强防疫工作力量,在
全局19个卫生所设专职防疫员19人。
1980年,卫生科列为林业局的行政科室。
1981年,林业局防疫站由过去的4人增加到6人,设正、副站长各1人,工作人员4
人。随着林业局经济状况的木断好转,为尽快使防疫工作达到正规化、科学化,从1982年
起,林业局先后拨出资金为防疫站购置了电冰箱、显微镜、照像机、录音机、恒温箱、干燥
箱、离心机等先进的防疫设备。
1984年,防疫站归局卫生科,设副站长1人,工作人员5人。
1985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防疫站合并为卫生中心,
仍为科级建制。编制19人,卫生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计划生育4人、防疫8人、
卫生4人。
局职工医院于1960年初建立。门诊设内科、外科(内含妇产科)、中医科、处置(注射)
室、中药局、西药局、挂号(收款)处等8个科室,因房舍紧张,住院处和卫生学校暂设在圣
浪林场(1961年10月住院处迁回桃山)。医院配有2名医师,8名医士,10名护土,另有院
长、文书、管理员、会计、出纳员等行政管理人员和医政、药政人员14人,1961年至1963
年,相继增设手术室人验室、妇产科、五官科、换药室。
1968年5月医院成立革命委员会,原来的管理机构设置均被取消。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职工医院先后增设理疗科、传染病科、心电图、B型
超声波、儿科等5个科室。至1983年医疗卫生人员已由63人增到121人,医院已建设成
桃山林业地区的医疗中心,全院总建筑面积达4600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146人,管理干
部18人,勤杂人员42人,门诊部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科、五官科、口腔科、传染科。
理疗科。另有X光、中、西药局、化验室、注射室、心电图、B型超声波等15个临床医疗科
室,各科医疗设备价值达73万元,具备了同级医院的先进水平。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