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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物事略

第一章 人物事略



卢守安  
卢守安,男,汉族,1930年生于黑龙江省林口县。1952年在伊春林区参加革命工作,
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9月调入桃山林业局。1978年至1985年先后担任桃山
林业局党委副书记、林业局副局长、党委书记、林业局局长。卢守安在桃山林业局工作7年
时间里,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带领局党政领导
班子从桃山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企业管理办
法。靠改革和实干,使一个建局十几年一直处于亏损局面的企业自1983年以来,举步跨入
了黑龙江省“六好企业”、“黑龙江省文明标兵”和“全国林业企业整顿先进单位”、“全国工
交商业系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的行列。1984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卢守安“劳动模
范”荣誉称号。1984~1985年,被伊春市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林业部和省、市领导称他
是:“坚持改革的促进派、搞活经济的实干家、振兴林业的带头人”。
1978年秋,卢守安调任到批山林业局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当时,由于国家建设投
资只有计划投资的1/4,加之“左”的思想影响,企业正处于十分艰难被动的困境之中。企
业管理混乱;生产、生活设施严重不足,累计亏损挂帐500多万元。为了改变企业落后面
貌,1979年,他在逐单位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
线,提出了“集中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力是企业考虑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的指导思想,
果断地在全局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与调整:一是在管理体制上,取消林场的工段,建立小
工队、变局、场、段、组四级管理为局、场、队三级管理,减少了层次;二是在核算上实行指标
到场,核算到队,节约分成,变一本帐为三本帐;三是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取酬,变计时工资
制为计件工资制,这在当时伊春林区还是没有先例的;四是在劳动组织上,变双班作业为
单班作业,按定额、定员组织生产;五是在作业方式上,变单一的长年机械流水作业为人、
机、畜相结合的冬、春两季生产;六是在管理方式上,变单一的行政手段为经济手段与行政
手段相结合。在木材生产的各道工序中,大胆地实行了“定、包、奖、罚”经济责任制、联保合
同制和“三百竞赛”制,从而使生产力得到了大解放,使企业很快出现了转机,当年扭亏为
盈。此后,全局的木材生产一直做到一年任务半年完,主要经济指标不断刷新历史最好水
平。
为了从根本上缓解企业由于长期单一经营造成的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被动局面。
1983年,卢守安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中央“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针对当时企业中存
在的人闲、林闲、地闲的弊端,从翻两番奔小康的指导思想出发,果断地提出了“林子富起
来,企业富起来,职工富起来”的战略目标。同年5月初,在进行分户承包造林试点取得成
功的基础上,在上呼兰经营所首创了国有林分户经营承包责任制。同时在奋斗林场首创了
水材生产联户承包责任制,创出了一条加速培育和充分开发森林资源的新路子。先后得到
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视和肯定。
1984年,卢守安又精心设计了桃山局深化改革的蓝图,在他的率领和组织下,对全局
各条战线,各个基层单位全面进行了同步综合配套改革。在营林战线全面实行分户或分户
联合经营承包;在木材生产战线实行机组或联户采育权包;在汽车运材实行了单车核算经
济责任制;在贮木加工生产实行了原水售价和锯材单利承包;在基本建设战线实行投资招
标承包;将物资供应体制改为供销体制,实行“三包一保”;对商饮服务行业全部实行承包
制、租赁制和股份制。在搞活林区经济上,卢守安又提出并实施了五项决策:
一是改革单一木材生产的产业结构,实行综合立体开发,坚持把营林、水材综合利用
和多种经营生产作为三个战略重点,下决心大上。经过几年坚持不懈地努力,这三条战线
已经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生产体系。在营林生产方面,1978年全局只有9个等外苗圃,
到1985年底,全局13处苗圃全部达到了市一级标准,其中7处达到了标准化苗圃。育苗
面积扩大了58%,产菌量增加了3.2倍,近七年的造林保存面积相当于自建局到1979年
造林有效面积的78%;造林保存率由38.9%,提高到91.2%;三项抚育面积相当于建局
头19年的3倍。在护林防火方面狠抓了“四网三化”建设,组建了机械化专业灭火队,全局
已连续4年末发生森林火灾。在木材综合利用方面,1978年产值仅80万元,到1985年
末,全局木材综合利用固定资产总值已达1660万元,年产值达到1166.3万元,占当年木
材生产产值的54.7%,是1978年的15倍。多种经营生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初步形成
了种、养、采、加等八大生产线,年总产值和收入值已达1573万元,占当年全局工农业总产
值的1/3,是1978年的22.2倍。这三大产业的发展,不仅有力地缓解了企业资源和财政
危困的局面,而且为企业的发展积蓄了后劲。
二是改革封闭性的生产方式,大搞对外开放,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卢守安根据林区自
然景观资源丰富的特点,积极倡导大力发展林区旅游狩猎事业。从1980年开始,在他的精
心组织下,企业先后自筹资金几百万元,建成了1万平方米的桃山庄宾馆和我国第一个对
外开放的野生动物饲养狩猎场。6年来,先后接待了美国、日本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旅游
者、狩习音者1.6万人次,为国家创汇100多万美元。从1984年开始,他积极倡导企业内外
的横向经济联合。在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指示以后,他创造性提出了
“让权、让利、让方便”的横向联合方针,不仅与省内外28家企业建立了38个联合项目,而
且与新加坡、香港等地的厂家建立了三项合资经营协议。
三是改革单一全民模式,积极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他按照“一局两制”的构想,坚持
把全民经济同集体经济划开,积极扶持集体经济的发展。1984年,为了解决山上活多无人
干,山下人多无活干的问题,他积极倡导动员山下青年到山上落户,创建青年新村,走勤劳
致富的道路。到1985年末,全局已创办青年新村4处,安置青年147户。
四是改革劳动管理制度,鼓励劳动者放开手脚经营致富。他首创了:三活三固定(固定
任务活时间,固定岗位活身子,固定工资活收入)的管理办法,鼓励职工在完成企业承包任
务后,自主地从事多业生产,走勤劳致富之路。
五是改革传统的管理方法,积极推行目标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方式。全
面提高了企业素质,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逐年提高。在1979年以来,全局木材生产量逐
年调减的情况下,上缴利润逐年增加,1979年到1985年7年间累计为国家上缴利润
1488.2万元。
1978年前,桃山林业局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经济上亏损,职工生活福利欠帐很
多。在7年的改革过程中,卢守安不论是担任党委书记还是担任局长,都是坚持两个文明
一起抓,使企业的面貌和职工群众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企业经济形势的好
转,企业的基础建设也日趋完备,职工的生活得到显著提高。7年来,全局更新购置各种生
产设备和交通车辆896台,新建、扩建了7676平方米厂房,修筑林区公路145公里,输电
线路10公里,扩大了企业新的生产能力。此间,还新建、改建了7.12万平方米的校舍、青
少年宫、体育馆等公益福利房舍和12.4万平方米的职工住宅。同时,还对山上山下的重要
街道进行了整修和绿化。新修了19公里家属道路,4条柏油马路,2300米永久性排水沟,
局址所在地300户职工已用上了暖气和自来水,过去职工住房难,走路难,吃水难,就医难
和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1985年全局职工年工资平均收入1119元,比1978
年提高8.5%,商品销售比1978年增长了3.2倍。
卢守安任职7年来,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带领桃山局的广大职工群众改变了企业的
落后局面,为四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桃山林业局43000人的公认和拥护,同
时也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在1982年和1984年伊春市委和省森工总
局在桃山召开的全市实行经济责任制经验交流会和开创林区资源开发现场会上,全面肯
定和推广了桃山局的经验。1985年林业部在桃山局召开了全国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座
谈会,全面椎广桃山局的改革经验。
  张福林
张福林1929年生,男,汉族,初中文化。黑龙江省绥化市人。1951年参加工作,1955年加
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至1964年先后担任桃山林业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分区工会主
席,现任桃山林业局分区工会督导员。
张福林自 1976年任局分区工会主席后,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做好工会工
作。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使工会工作适应改革新形势的需要,他经常深入
基层,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提出并实施了职代会与工会组织机构的“四结合”(取代会常任
主席团与工会委员会结合;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与工会各部、办结合,并实行人选上的
交叉;职工代表会与工会小组长会结合;职代会与会员代表大会并开)的改革设想,得到中
华全国总工会的肯定。在1983年全国总工会开展的“百千万”(一百个基层工会、千名工会
工作者,万名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活动中,他领导工会创建职工之家成绩显著,被全总
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称号,张福林被全总授予优秀工会工作者。
1984年,桃山局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张福林带领工会一
班人,本着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的精神,对工会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改革。一是将工
会小组变过去的一种形式为三种形式。一是在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建立正常型;二是在
国有林地分户经营承包区中,建立经营承包型;三是在实行采育双包的家庭林场中实行以
户建组和联户建组。全局共组建541个新型工会小组,适应了新型劳动生产组织的变化。
工会工作也由此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配套;二是将原来的局、场、段、组四级民主管理改为
三级管理,在一家一户的劳动组织中设置承包户工管员,及时主动将群众的新思想、新情
况反馈到工会和行政组织中来,便于工会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脉博,有的放矢地开展工
作;三是把过去单纯的在职工中开展劳动竞赛,变为在职工、青年、家属中都开展竞赛,使
劳动竞赛更加体现出广泛性和群众性;四是在扶贫致富方面,改变过去单纯靠发放困难补
助费的办法,本着以生产自救为主,以贷款补助为辅的原则,配合行政,对有劳动能力的贫
困户,就近就便,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承包生产,对体弱多病,家庭负担重,但有一技之长的,
动员他们开展养殖业和服务业,对缺少资金和劳动工具的,给予贷款资助,帮助他们从根
本上解决困难。1983年,全局困难户由210户减到135户,1984年上半年的困难补助费比
1983年同期下降3000元。张福林在任职期间,为桃山局的工会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198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他为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章。
曹勉修扎根林区二十年,把全部心血和智慧献给林区的教育事业。她有一颗金子般的
心,她所教的班级学习成绩几年来一直在全局各学校名列前矛。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曹
勉修潜心专研,探索出“看看、讲讲、议议、练练”的八字教学法,得到上级教育部门充分肯
定。1985年,根据工作需要,曹勉修兼任所在中学的政治处主任,仍然没有放弃数学教学
工作。她边教学,边从事政教工作,缓解了这所中学数学教师不足问题。几年来她的毕业
班级数学成绩超过全省平均分数。
  高芷华
高芷华,女,黑龙江省青岗县人。1949年出生,汉族,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
在桃山局职工一小学校任教至今。1980年至1985年连续出席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的优秀
教师。1982年被省政府授予先进少儿工作者。1983年授予黑龙江省优秀辅导员,同年被
评为全国先进少儿工作者。1983年被《人民日报》等七家报刊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1985
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高芷华从1970年从事小学教育工作,一直担任班主任。她所教的班级文化基础程度
高低不同,但1980~1984年间毕业升初中多为100%。1979后,高蓝华对教育改革大胆尝
试。首先从语文教学打开门路,推广语文教学的新方法,先后发表过多篇论文,多次受奖。
1983年在省举办的小学语文年会上,发表了《我是怎样讲小站一课》的论文,受到与会同
行们的一致好评。她还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探索出《小学语文四步教学法》,1985年在伊
春市小学教研会上发表。同年,她的《我爱教育事业我爱每个学生》的论文发表在中国中等
林业教育刊物上。这些颇有见树的论文在教学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对提高桃山局小学教
育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高芷华十几年来,以无私奉献的精神,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1980年她的五岁男孩患
病,经桃山医院确诊为脑瘤,医生和校领导多次催促她带孩子去外地治疗,可她在去北京
前一小时还在学校教完最后一节数学课。从北京回来后,在孩子病重住院治疗的情况下,
高芷华仍然坚持每天早六点到校上课,课余时间到医院看望卧床不起的孩子,经医治无
效,她五岁男孩子同年八月被无情的病魔夺去了生命。高苦华悲痛万分,但她想到她的事
业想到班级五、六十名可爱的学生,在孩子死后第二天早六点又准时到校为学生上课。寒
假期间领导批准她去疗养,她却谢绝领导的照顾,报名参加了伊春市举办的中师函授学
习。
  刘杰
刘杰,女,汉族,初中文化。1951年生于黑龙江省肇州县。1982年起在桃山林业局南
河林场作计划生育工作。自她担任计划生育员后,全场连续三年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
引产。晚婚率达100%。1984年,刘杰被评为出席省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1985年被国家
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刘杰担任计划生育员后,为了迅速打开南河林场的计划生育工作局面,她紧紧依靠林
场党政组织和领导的支持,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1982年冬,为了动员本场已有两
个孩子的工人谢某某爱人做绝育术,刘杰在谢某某患病期间连续三天到谢家帮助请医送
药、料理家务,使谢家夫妻深受感动,主动到医院做了绝育术。
1984年11月,正当刘杰为一名姓李工人的爱人因带坏失败而怀孕采取补救措施时,
突然接到母亲病危的电报。而她为了解决计划外问题,仍坚持耐心说服李家夫妇,使李的
爱人放弃逃避的念头,主动从亲属家回到医院,拿掉了计划外胎。当刘杰连夜乘车来到母
亲身边时,母亲的遗体已火化。
为了把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贯彻到职工群众中去,在实际工作中,刘杰坚持作到
“七到户”。一是把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到户二户是把思想工作做到户;三是把晚婚计划
生育合同鉴定到户;四是把避孕药物送到户;五是把手术带环的职工家属护理到户;六是
解决困难送温暖到户;七是把独生子女保健费送到户,保证了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在林
场的贯彻落实。
  王远贵
王远贵,男,黑龙江省钢河县人。1940年7月生,大专文化,1963年10月参加工作。现
任桃山林业局体育运动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伊春市女篮和市体校教练员。1977年被伊春市
体委誉为体育标兵,同年5月被省政府誉为体育先进工作者。1981年和1983年先后被省
体委誉为优秀体育教练员。
自1963年始,王远贵就从事桃山局社会篮球运动的业余教练工作二多年的工作实践
使他认识到,要使桃山局的篮球运动得到发展,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1975年6月,
在林业局和工会领导的支持下,王远赏着手组建桃山女子小篮球队。当时还是汽车司机的
王远贵,一边工作,一边利用业余时间训练队员。无论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王远资每
天都是披星带月,早起晚睡,带领当时最大只有十一、二岁的十七、八个小姑娘艰苦训练。
有时早训结束顾不得吃饭,就去出车运材。功夫不负有心人,1977年9月桃山女子小篮球
队,在市篮球赛新青赛区获得第二名,轰动了全市。此后直到1985年,小球队连续四年保
持市女篮冠军的殊荣。
1980年6月,王远贵培训的女子小篮球队在代表伊春市参加黑龙江省第二届中学生
篮球赛中,获决赛第一名。同年,在哈尔滨市获东北赛区中学女篮第一名。同年8月,这支
小篮球队代表东北赛区参加全国第二届中学生女子篮球赛居第三名,并获得国家体委、教
育部、团中央联合发给的奖状和奖章。在王远贵多年艰苦努力中,为挑山局培养出一大批
优秀篮球队员。仅1980年至1981年两年里,就被省内外体育学院录取6名大学生。1985
年9月,在黑龙江省呼兰县举行全省基点校女子中学生比赛中,桃山林业局女子小球队获
第一名,并获得本届比赛的“精神文明奖”。由于王远资球艺高超,教练有方,1985年秋,伊
春中学生女子篮球队和女篮专业队迁到桃山局,他兼任教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