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设置
第一章 机构设置
1952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在铁力林管区(田升1953年建局)内的向阳山设经营所。是全
省最早的十个经营所之一。负责经营拉林、曙光(那木河)、拉林清河(柳河干校)、向阳
山、庆安县的东风、丰收林场的部分森林(1960年划出)。经营所配管理干部助多人(中专
毕业生20多人)。林忙季节招收合同工二三百人。经营所下设股和段,从事封山育林、护林
防火、次生林改造、育苗造林等工作。
1953年筹建燕安经营所(四伐木场),人员来自神树经营所。1954年设苗圃,1955年育
苗,1956年造林。经营燕窝山、安邦河、田升三个旅业区,即爱林、青林、燕安、卫林、茂
林和横大山以下的森林。任务是监督森工采伐、执行伐区拨交验收、负责护林防火、林政管
理和育苗、更新造林等工作。经营所初建时10余人,1958年发展到训多人,忙季招收合同工
50多人。
1958年,局成立营林科,向阳山经营所为局基层单位,燕实经营所合并到燕安林场。
1958年,爱林、青林、拉林、卫林等场开始森林经营工作。局开始对森林经营、更新造林、育
苗、护林防火、林政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各场(所)的营林工作统归林场行政场
长领导。场所设营林技术员,负责更新造林等工作。同年,撤销营林专业队伍。营林生产由
各生产工段承担,更新造林大会战由工人、干部、家属、学生共同完成。
1960年,林场下设营林段,配营林专业队。当时,林业局的经营方针是:“以水为纲,
综合利用,多种经营”。营林事业仍然没有纳入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
1963年,局成立营林处,负责全局更新造林、育苗、采伐监督、资源管理、林政、计统
调和营林财务的核算工作。营林处配更新、种苗、林政、资源、营林机械技术员7人,计统
调财会、材料等职能人员10余名。
1964年,国家提出林业建设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东北、内蒙古林业企业营林工作会
议再次强调要把营林工作放在首位。党委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方针,局配营林专业人员
737名,其中:爱林103人,青林147人,拉林106人,燕安182人,卫林155人,向阳山44人。
全局营林管理干部(包括技术干部)120多人。
1965年11月,学习推广东风、新青两林业局的“采育双包”的经验,营林处被撤销,与
防火指挥部、木材生产科合并,成立生产抚育科。林场与经营所合为一体,营林专业队被撤
销。
1968年高成立革命委员会后设生产组,组内配一人抓营林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后,营林工作逐步加强。
1981年,林业部“关干加强东北、内蒙古林区林业企业营林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发
后,局又成立营林处。为时不久,恢复科的建制。
1983年,林业部“关于对东北、内蒙古林业企业机构设置与定员标准”下发后,于1984
年2月恢复半全能的营林处。
1984年11月,体制改革,局成立森林经营公司,成为人、财、物独立的经济实体。营林
处的业务由公司下设的生产技术科负责。经营所与林场全部取消营林段机构,实行综合承
包,场、所职能人员直接抓营林承包户、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