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林政管理
第一节 林政管理
林政管理是林业事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保护森林的一项重要措施。1958年前,林政工
作归政府领导,森工企业受政府营林部门监督。19 58年森工、营林合并后,本局设林政机
构,1960~1966年,哈尔滨林业管理局派驻本高木材专员一人,监督检查局对林业政令的执
行情况,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取消木材专员设置,林政管理权限划归林业局,由林业
局统一抓林政与防火工作。按季节,分地域各有侧重,在封山育林期间,主要是严格控制入
山人员,同时对违犯林政法令,滥砍乱伐、盗卖水材等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打击。为加强林政
管理工作,1984年结合体制改革,对林政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并集中时间组织专业人员系
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政策、法令、文件等,以提高林政人员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