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调查设计
第三章 伐区生产
第一节 调查设计
伐区调查设计是木材生产所必须的准备工作。也是有计划、合理地组织生产、提高经济
效益,完成木材生产任务的基础。
1952年,林业部森林调查一大队对本局施业区进行了第一次三级经理调查,测量了面
积、蓄积,进行了区划。1962年省森调大队对本局施业区资源进行了复查,为木局进行伐区
调查设计提供了依据。
建局前,伐区调查设计比较简单,每年采伐前,由有经验的业指(外业干部)进行踏
查,确定作业地点、集材道路、山中楞场等。建局后,成立森调队,1957年,森调队撤销。
1958年重新组建森调队,同年撤销。各林场成立了森林调查小队,负责本场调查设计工作。
1964年局又成立了森调队,队址设在燕安四道河子。1968年森调队被撤销,改为设计室,各
场自行调查。1969年重新组建森调队,1985年调查设计人员百余名,负责全局采伐、按育、
更新的调查设计任务。
伐区调查设计是确定采伐方式,组织木材生产,制定技术组织措施的重要步骤和依据。
不经调查设计,不准进行生产。伐区调查设计在生产前一年进行。
一、伐区没计
确定采伐方式。根据“以营林为基础,合理采伐,采育结合和因地制宜”的原则确定采
伐方式。一个林场、一个伐区不强求一律,该择伐的择伐,该皆伐的皆伐,该抚育伐的抚育
伐。
1959年前实行择伐,采好不采坏。1960年实行皆伐。1961~1985年按国家制定的条例规
定进行。1975年除保林河林场实行择伐、皆伐外,其它主伐林场实行皆伐,经营所实行抚育
伐。
确定集材方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利用自然条件,根据季节性生产的特点,确定集材
方式。
伐区区划。在区划前,调查队同林场共同议定伐区。伐区区划以人工区划和自然区划相
结合,合理安排伐区顺序。在既有利于合理经营森林资源,又有利于木林生产的原则下,一
个沟系的森林尽量一次作业,一次清沟,避免反复作业。
采伐小号的划分。为了确定林场等级,便于加强伐区生产管理,根据采伐方式、集材方
式、出材量、集材道分布、地势条件划分小班(采伐小号)、佳好林班、小班界的号记,林
班线不清的地段进行伐开。在伐区的四角设标检,写明是几大林班、几小林班。
每木调查。每个伐区都必须进行每木调查。根据不同的采伐方式确定被伐木,并在被伐.
木齐眉高处的伐木方向一面砍出树号。每水调查从胸高直径18厘米开始。皆伐伐区,实行标
准地每木调查。选设标准地要经过反复踏查,具有代表性,面积不少于全伐区的5%。经过
每木调查,确定伐区的蓄积、出材量,并要区划出经济材、薪炭材、枝丫材等。每木调查的
误差:蓄积不超过正负10%,出材量不超过正负5%。
二、工程设计
集材道设计。根据以集保运、集运结合的原则,以运材岔线定得场(装车场)、以楞场
定集材道,在线路不超坡的提前下,尽量把运材岔线伸入伐区腹部,缩短集材距离。
楞场选设。原木楞场集中到道边,不宜分散。一般选设在地势干燥、宽阔、施工量小的
地方,避开冰湖和沿流水,每个楞场的存材量在3,000立方米以上。
生产工段的设置。一般选择在便于运输物资、距伐区较近、地势高、朝阳的地方。
三、编制设计资料
根据调查设计资料,编写调查设计说明书。说明调查的位置和伐区数,调查区域中林木
组成,平均郁闭度,总蓄积量,本年采伐面积,经济林出树量;采伐、集材的方式等。
编制出林木蓄积量调查设计表,村种出村量调查设计表,伐区更新调查设计表,伐区清
理及综合利用资源调查表,准备作业工程设计表,伐区生产设计表。
绘制伐区平面图。围内标志出:施业区、休班、伐区、小号的境界及编号;山脉、河
流、沼泽、桥涵、林场、工段、运输合线的位置;楞场、集材道的位置、种类和编号。
四、伐区复查
各场(所)作业前,根据调查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对当年生产伐区进行复查。复查采伐
方式、道路、楞场和工段位置等设计是否合理,如需变动,必须由局主管部门批准。
五、伐区拨交和检查验收
1979年实行代区援灾和验收制度。局资源科技局下达的代区,预先拨给林场、经营所。
在开始采伐前填写采伐许可证,办理伐区拨交手续。林场伐区作业结束时,向高资源科提出
伐区验收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拨给新伐区,未经验收不拔新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