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产品验收
第三节 产品验收
木材检尺验收是木材生产的重要环节。准确掌握木材生产数字,对于指挥生产、保证生
产计划,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都是十分重要,建局初就有完整的检收体系。1954年,局
成立了木材检尺大队,共30多人,负责全局的水材检尺任务。1954年后,各单位配备了验收
员,平均5,000立方米配一人。
一、山场半产品检尺。山场木材生产进行两次检尺。一次是采伐检尺。验收员按照《木
材验收办法》对原水或原条进行检尺,检尺时两人一组,一人量尺,打号锤,一人记贴。一
个小班,一个工组一本帐。检原木分树种、材种、材长、径级。一次是集材检尺。集材时,
验收员在楞场检尺,仍然分树种、村种、村长,按林班记帐。每个小楞场一名验收员,一辆
车一计算。在正常情况下,各小班的木材数字,集材和采伐基本相同。采伐和集材都当天算
出完成任务数,便于掌握生产进度。
二、木材运输检尺。森运时,林场和森铁互派验收员,实行对检。装车后进行检尺。一
个楞场装完后将水村数通知林场。
三、贮水场检尺。1953~1957年,贮水场按照森铁验收的小票对照车号,逐车、逐根进
行复尺,如遇小票和复尺的数字不符时,以贮木场复尺的数字为谁。1962年贮木场采取木材
上楞后检尺的方法,将木材卸下车后,经过造材、选材、归楞后,验收员上楞检尺。
1970~1980年:木材短缺严重。各林场采伐的数字大于贮木场检尺数字。为了解决这一
问题,局于1980年4月成立了木材检验大队,共38人,隶属局生产科。装车时检验大队同森
铁对检,木材到贮木场时,检验大队同贮木场对检,均以局检验大队对检的数字为准。从此
解决了木材短缺的问题。1982年,木材误差为1.38%2 1983年为0.28%;1984年为0.21%;
1985年为1.19%。
随着汽运任务的不断增加,属于1985年建造地密,汽运木材通过地衡检尺。
为了提高验收员的业务素质,1982~1985年本局共办了3期验收员训练班,培训了120
人,先后进行6次业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