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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第六篇 企业管理

综述



建局前的1948~1952年,正处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为支援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和恢复生
产建设的急需,林务局(田升森林工业局的前身)的任务就是拿木材,不考虑管理方式和经
营效益。1953年组建田升(双丰)森林工业局,正值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始。企业开始
实行计划管理,建立生产技术和财务计划制度,健全生产指挥系统和企业管理机构,在领导
体制上实行局长负责制,使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初步走上科学管理轨道。1956年党的“八大”
以后,局长负责制改为党委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
1958年国家对经济体制作了调整,实行森工、营林、制材三者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
人、财、物、信息(产、供、销、科研)由省统一管理。从此,结束了本局单一木材生产的
历史。同年在“大跃进”的高潮中,本局管理工作出现了高指标、瞎指挥和弄虚作假的现
象,片面夸大精神作用,忽视客观条件,号召全局职工大搞“八厂”成群,过分强调土法上
马,因陋就简办小而全的企业,结果使很多厂因设备不齐,技术不过关,原料不足,产品质
次价高没销路,“八厂”(小材加工、木炭、活性炭、酒精、醋石、栲胶、松根油、松针
油)先后下马。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工业七十条”后,总
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和完善了企业管理,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但由于
以前过量采伐、采育失调,造成森林资源锐减,材质逐渐降等,成本逐年提高,1962年发生
建局以来第一次亏损(77.4万元)。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对建国以来行之有效的企业管理经验全盘否定,企
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被视为对工人的“管、卡、压”而废止。并改过去党委领导下的厂长
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为党委一元化{“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政不分,初期由革命委员
会核心组(军代表)组长负责,撤销军代表后,由革命委员会主任负责}领导,致使企业管理
混乱和倒退。1976年企业亏损额高达342.9万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在企
业中进行了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系统地纠正了过去“左”的错误。企业由生产型管理转为
生产经营型管理,实行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改变过去生产计划国家统的过
死,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的计划管理体制和企业盈利全部上交、亏损由财政部门补贴、企业
吃国家“大锅饭”的财政管理体制。从1970年起,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新的管理体
制逐步完善。企业同国家的关系由统收统支吃“大锅饭”,转变为由财政部门规定上交利润
基数,超额分成的制度,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83年在经济管理体
制改革时,本局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同企业的经营成果联系在一起,做
到责权利相结合,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企业恢复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
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形成了党委集体领导,局长行政指挥、职工民主管理的企业领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