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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体制

第二节 管理体制


 财务管理体制是企业内部单位上下级之间有关资金的缴拨极资和管理形式的一种管理制
度,它随着体制变化而相应变革。本局财务工作是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针执行。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企业收入全部上缴,支出由国家核拨,采取供给制和半供给制的财务
管理体度。1954年前,林业企业由行政大区管理,大区撤销后,森工企业收归中央管辖,为
促进森工企业发展,国家对林业基本建设投资给予适当照顾,企业的生产。基建计划由中央
直接下达,人、财、物、产供销由中央统一管理。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森工企业建立了
一整套管理制度,建立了经济核算制,经济责任制,确立了企业经济核算正常秩序。1953~
1957年,国家要求集中财力,进行全国性的清产核资,制定了统一的财务制度,颁发了成
本开支范围规定,实行了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统一的税收制度和国营企业利润、折旧基金
的交纳办法。把国营企业全部纳入了预算管理;制定了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办法,流动资金和
三项费用的供应渠道和拨款办法。国家对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体制。
1958年始,为了调整中央同地方,国家与企业之间关系,更好地把统一领导和企业分级
管理结合起来,国家对经济体制作了改进。中央将森工企业下放到省,实行森工、营林、制
材合一,人、财、物、产、供、销由省统一管理。并相应地扩大了企业管理权限和责任,实
行利润留成制度,改变原有提取企业奖励基金和四项费用的拨款办法,把用干发展生产和职
工集体福利的资金同利润挂钩,随着利润实现的多少而变化。为了加强企业的经济权责,实
现流动资金有偿占用,由原来的财政、银行分口供应,改为银行统一供应、统一管理,有偿占
用全额信贷。
调整时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按《工业七十条》开始逐步建立
与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经济核算,除实行全国企业奖励基金制度外,森工企业还实行
抚育伐利润留成,次、小薪材生产补贴和职工烧柴补贴的办法。1961年起,逐渐改变了“大
跃进”时期扩大企业财权的作法,1961年停止执行定额信贷法,1962年停止实行利润留成制
度,同时恢复了企奖、三项费用拨款和流动资金分口供应,从分权回到集权。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经济调整时期的一些正确做法被当做“修
正主义”批判,财务管理体制从集权又走向分权。从1967年起实行折旧费下放,同时废止
三项费用拨款制度,实行更改基金办法,企业奖励基金并入职工福利基金。从1969年起,按
工资总额13%提取的企奖和医药费与福利基金合并,统称职工福利基金。1967~1971年又由
中央林业部代管。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分别由中央、省地多头多层次管理。企
业管理呈现混乱。此间本届亏损13.139千元,占建局以来亏损的59.8%。
1976年,在财务管理制度上恢复了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实行了企业基金制度、福利基
金以比例提取,扩大了财权。从1979年始,随着全党工作重点转移,新的财务管理体制逐步
完善。1983年在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时,针对企业忽视用经济办法管理财务工作,资金支配
权限小,责权脱节;财务成果分配中,忽视企业与职工的经济利益;企业对基层经济管理得
多、细、死等进行了改革。
1、把企业从行政机构的附属地位,改为相对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
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具有经济上、业务上的相对独立性。
2、企业用自己生产的收入补偿自己的支出,并获得盈利。
3、实行独立核算。
4。建立发展生产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后备基金,按国家规定支付使用。
5、执行经济法令,接受经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