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八节 资金管理

第八节 资金管理


  本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财务活动是根据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以货币为量废。通过支
出——收回——再支出——再收回的方式不断进行周转,在周转中通过合埋地组织资金来
源,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妥善地分配资金,监督资金使用,进行资金管理。
一、固定资金的管理
本局固定资产来源有七个方面:(1)局的前身庆安林场(林务局、采木公司、铁
大森Xi局田升转送站)移交的固定资产;(2)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新建、购置、安装和重新
恢复的固定资产;(3)按上级决定由其他企业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4)专用基金,如
更新改造基金、有林基金等投资新建、购置的固定资产;(5)本局自筹资金购置、新建的
固定资产;(6)清理财产发现帐外部分,经重新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7)其他原因批
准增加的固定资产。确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一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9二是单项价值在五百
元以上。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工具和用具等,从它们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看,虽然
属于劳动手段,但不列入固定资产,而作为低值易耗品单独进行核算。但森铁台车、帐棚、
投畜不论价值大小,一律划为固定资产。油锯、电锯、平台车、苫布、拓荒以下(包括七
酸)电动机,一律划为低值易耗品。对购成财产一部分的房产的照明设备、机械设备所附带
的原配件、工具以及安装费用等,均随整体列入固定资产。
二、流动资金的管理
1、流动资金的组成
接着资金活动的规律,在投入、储备、生产、销售、分配等方面进行资金活动。以上级拨
入、从银行借入和各种收入作为来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支
付工资和支付其他生产费用、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不断的改变其形态,由货币
资金转化为材料物资的储备资金形态,经过在产品资金形态转化为产成品的产成品资金形
态,产成品在销售后又转化为货币形态。
根据流动资金在周转过程中存在的形态,局的流动资金购成分为定额流动资金和非定额
流动资金两部分:
定额流动资金。包括储备资金、生产资金、产成品资金、商业资金四种。
非定额流动资金。包括货币资金和结算资金。
2、流动资金来源
局流动资金来源主要有:(1)国家拨给的自有流动资金,最高额为1964年495.6万
元,最低额为1958年129.1万元,一般在300.0万元上下,到1984年末为218.3万元。这部分
资金不需归还,作为国家投资无偿使用。(2)银行借款,根据定额流动资金占用情况,按
规定取得银行贷款,。最高额为1976年达725.9万元,最低额为1958年134.0万元,一般在400
万元上下。有借有还,并纳贷款利息。
3、流动资金管理
为了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本局采取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口管理的办法逐
步加强资金管理,基本扭转了“资金做着口,花钱大撒手”的局面。除个别年份,一般均能
完成国家核定的资金周转计划。
(1)国家流动资金(也称自有流动资金)
按国家财政制度,由林业管理局根据企业的生产任务、消耗水平和供销条件,核定企业
流动资金定额,由国家拨给流动资金。本局在三次清仓核资,以及一次批准削价处理机电产
品中,因处理清产核资失败和机电产品削价败失,而发生过增减变化。
(2)定额流动资金
在流动资金中,最主要和占用额较大的是定额流动资金。本着“既保证生产需要,又节
约流动资金”的原则,编制流动资金计划,由林业管理局配合银行,根据生产任务,消耗水
平和供销条件,核定定额流动资金,作为资金管理的基础。局财务部门再根据上级核定的定
额流动资金核结有关部门。储备资金校给物资供应部门;生产资金核结生产部门;产成品资
金核给木材、锯村管理部门;商业资金核结商业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到基层单位。
1976年实行“分级管理,分口核算”。从1981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奖金制度后,把资金
作为主要考核标准之一,加强了资金管理。
(3)非定额资金
1980年前对基层单位没核定资金指标,应收清算资金占用很大,影响了资金定额。1980
年后纳入劳动竞赛和奖金考核条件。1984年局抽调专人进行资金清理,收到明显效果。
(4)银行贷款
按国家财政制度,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占用扣除自有流动资金后的差额,由上级和银行
共同审核批准贷款限额,企业按季分月编制银行借款计划,在批准的限额内向银行申请借
款,解决临时性的需要资金。银行贷款执行与银行协议的制度,定向使用,如期归还,有物
资保证,缴纳利息,不能转移,不能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