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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储蓄

第十一节 储蓄


自建局即开展了储蓄活动。当时由本地银行办事处储蓄流动组深入各基层单位开展定期
有奖储蓄,各基层会计人员为兼职储蓄员。
1962年,全局山上各单位设储蓄代办所,开展定期、活期、零存整取,计算利息等业
务。1979年末统计储蓄额达60万元。
随着职工家庭就业人口的增加,多种经营副业收入及工资的提高,储蓄逐年上升。到
1985年3月末统计林业储蓄户头有9,200户,金额达530万元,其中千元储户947户,达
94万元;1,000~3,000元储户1,225户,达170万元,3,000--5,000元储户70户,达26.4万
元,5,000元以卜万元储户10户达5.7万元,万元以上储户1户(以家属名字或存入外地者无
法统计在内)。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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