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定额管理
第三节 定额管理
劳动定额是企业编制计划、组织生产、确定定员、考核成本、发放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是进行经济核算、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高和改善企业管理的主要环节。
一、统一定额
上级规定的定额叫做统一定额,本局先后执行原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颁发的采运、森
运、上建等16项定额,哈森管局颁发的12部各项生产定额,以及省林业厅、松花江林管局等
不同时期下达的统一定额。
二、企业定额
根据统一定额的原则,从局的实际出发自身制定的较全面详尽的定额叫做企业定额。
1956年,实行工分制,基本上都执行上级统一定额。1957年后,随着生产项目的增加,为适
应生产发展需要,在掌握充分数据的基础上,开始制定企业定额。1958年6月,在统一定额的
基础上,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本局制定补充准备作业,采运、装卸归、森林更新及其它工程
等五部分定额。其中有24项比1957年提高10~13%,有6项比1957年降低10--16%,有sl项
定额基本没有变动,仅在工作范围、质量要求、距离间隔、道路、季节等方面作了适当的修
改,仍保持原有标准。
1958年8月,局颁发了清理林场定额,同时在企业定额中补充了烧砖定额。
1960年,在依照前两年技术测定统计资料基础上,对1958年企业定额进行了修订,包括
准备作业、采运、装归、森林更新、其它等5部分,共计177项,比1958年增66项,即:准
备作业增加人力修木槽道,补修房舍定额;采运中增加归天桥楞,清理林场定额;运搬工程
削减有:人力运木拌,人力运枝丫烧柴,人力打运枝丫混合定额,人力爬犁运枝丫烧柴等,
增加7项是:春秋季牛集材;人力平车运枝丫及木拌子,人力单轨车集材,人力双轮木车集
材,人力平地运搬,人力运毛棒柴柳条,人力运砖等。森林更新比1958年削减2项:割律柴
条子:打草工程。在其它项目中比1985年增加有:烧砖工程(5项),细木工厂工程(6项),
人力运冻土,人力装炸药,人力挖土炮眼,各项零星工程,各项人员定额,打木拌子,打枝
丫烧柴,人力运木拌子,人力打运水拌混合,人力运枝丫烧柴,人力打运枝丫烧柴,人力爬
犁运木拌,人力爬犁运枝丫烧柴及人力运车立柱。
1962年颁发企业定额有;采、装、归工程,运搬工程,准备作业工程,森林更新工程,
其它工程共五部分。1962年定额比1960年增加20项,减少11项,即186项。
1963年企业补充定额四部分19项,其中1962年采运部分的焚烧枝丫和准备作业盖房披苫
草定额进行了修改。
1964年田升劳字(1964)第337号文颁发企业劳动定额五部分73节,即第一部分采运8
节,第二部分准备作业37节,第三部分森林更新14节,第四部分人力运搬4节,第五部分畜
力运搬10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劳动定额同企业其它制度一样被搞乱了,粉碎“四人帮”后,各
项工作日趋正常,恢复了劳动定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一步加强了劳动定额管理。
1982年 6月,双林发(1982) 70号文颁发了林业企业劳动定额。即;(一)木材生产部
分35项;(二)营林生产部分27项;(三)贮木场作业8项;(四)运输部分27项;(五)
其它杂顶部分35项;(六)参考定额3项。共计135项。比1964年企业定额增加62项。
1985年7月,双林发(1985)43号文颁发了林业企业劳动定额113项,进一步修改了1982
年部分不适应生产发展的项目,比原定额减少22项。
在定额管理执行中,局允许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从有利干提高劳动生产率
和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原则出发,对定额作适当的调整。基层单位凡属生产条件变化等因
素必须调整定额时,其降低率在15%以内者,可由各执行单位领导批准变动,同时报局备
案。超过15%以上者,应由基层单位提出完整的定额测时资料和统计资料及说明降低原因的
文字材料报局批准后方可执行。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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