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劳动安全
第六节 劳动安全
1953年建局始,本着生产、安全工作统一抓好的原则,局设保安科。 33年来,安全组织
机构虽经多变,但始终是贯彻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建局初期,以贯彻毛
泽东主席“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
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指示。本局结合林业生产特点
而制定了冬运生产安全措施,认真贯彻,全面开展以消灭事故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1957年,大部份职工调往甘河建局,此间人员思想波动较大,存在着不利于安全的思想
隐患。为此在全局内重点以贯彻林业安全规程为主的全富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主杜绝了重大事
故发生。
1958年,针对“大跃进”出现育干、乱干,大放高产卫星之势,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各条生产战线上贯彻抓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强调各个职能部门在进行本业务
工作时必须考虑到安全内容,使安全工作贯串到各个战线,形成网络。
1960年,在国民经济调整的时期,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大抓了尘毒危害,恢复和
健全了安全机构。各工序中有兼职安全员,实行值日制,从而使安全工作出现了较好的局
面。
1963~1964年,重点对特殊工种人员(放炮等)进行组训,发放了操作合格证,同时在
主要生产工序中还确定了一日三会制(早部署、午检查、晚总结)。
1965年,侧重贯彻了哈林管局制定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969~1970年“文化大
革命”期间,把行之有效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认为是“管、卡、压”打乱了正常工作秩
序,忽视安全现象~度出现,“怕”字当头不敢抓、.不敢管的错误思想。通过在加工厂举办
事故展览会等一系列不同形式教育,严肃了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使安全工作趋
向正常化。
1972~1974年,将安全工作提到路线上认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规定”
狠抓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苗头,健全了安全网,加强了各工序的安全管理。
1975~1976年,重点贯彻省、总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指示,基层健全了安全点,组织了
不定期的安全联合大检查,以四查(思想、领导、制度、隐患)为内容,采取分片包干开展
无事故运动。
1977~1978年,贯彻伊(1978)26号、省(1978)sl号及人民日报1978年3月14日社
论,逐级建立了安全工作生产责任制,使安全工作范围清,责任明,各有职守。
1980年,结合“渤二”(渤海2号钻井船)事故制定了安全奖惩办法,制定了锅炉安全
管理、车辆管理等办法。局成立了安全委员会。对输油管道、粉尘、贮木架杆、平车跳板牙
几项主要威胁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问题,得到了根治。
(见附图)
1982~1983年,贯彻以(1978)67、(1979)100号中央文件,加强了安全队伍建设,
以严字当头控制锅炉安全运行,以经济手段,处罚了53人次,安全工作引起重视。涌现先进
集体22个,个人74名,连续62个月无死亡事故,创历史最好局面,受到市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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