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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劳动保护

第八节 劳动保护


建局来,按国家规定每年按时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前由材料员向高物资科提
报报表,由局审定后分发。1981年前,都是劳动布、斜文、花大呢之类。1981年后,随着化
纤产品的增多改为的确良、涤卡类,在提高质量同时,样式有所改进,注重了适用、美观相
结合。
1958年,本着省林业厅林安(1958> 33号文件规定的精神,制定了职工劳保品发放、管
理、使用办法。由安全、供应两科贯彻实施,主要发放范围,以从事木材生产、木材加工、
营林生产、森铁运输、机械修理、林产化工、森调等。发放品种为棉大衣、棉袄棉裤、棉手
套、皮裤、皮大衣、棉胶鞋、大头鞋、毡袜、工作服、安全帽、套袖、凡布手套、涂胶手
套、线手套、防蚊布、裹腿、雨衣、胶靴、垫肩、披肩帽、围裙、护目镜、风镜、口罩、背
代裤、鞋盖、毛巾、胶手套、棉坎肩、防寒帽、绝缘手套等30多种。
在管理发放时,由供应、安全两科具体分工共同负责,按标准掌握发放,安全科技工序
审批数量。供应科负责采购、加工、发放、回收、保管。1982年,改为不回收旧品。一次发
出归己有,这一改进,有利于保护品的珍惜,延长了使用寿命。
(见附图)
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机械化比重日益增多,根据具体工序确定使用年限。严格控制发
放范围,掌握标准,使劳动保护品管理逐年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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