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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1958年始建基本建设工程处。下设财务、计划、行政、材料仓库,共18人,其中;管理
人员11人,
1959年,在原有基础上,增设工程段、砖厂、采石场。
1965年,基本建设工程处下设行政、财务、设计、生产组,工程、线路、材料段和砖厂。
1969年,与生活福利科合并,改称建设服务处。
1971年,撤销建设服务处,将原生活福利科业务分出,复称基本建设工程处。下设:政
工、设计、财务、生产组,工程、线路、材料、后勤段,砖厂、白灰厂和附属小学。
1977年,再次与生活服务处合并。1978年再次分设,仍沿用基本建设工程处名称。
1980年,基建处下设:设计、生产、财务、后勤组,工程、材料、线路段,砖厂、生产
队、修理部。
1984年11月双丰高体制改革后,改称建筑工程公司。下设:生产、技术、设计、行政、
保卫、财务股,成立房舍维修一、二、三、四、五队,线路、安装队,砖瓦厂、综合厂、物
资站、保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