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 一、基建季节
基本建设施工,历来受气候,地理条件所限,冬闲夏忙,最佳施工期由4月初起到10月
未止约160~180天。
二、施工管理
基本建设的施工组织,历来是处管段,段管施工队的三级管理体制。材料,成本、人工
费用等项则实行年终一起结算的经营管理方式。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在企业整顿的基础上,1984年全公司实行了经济承包制,改革了
管理体制,撤销了多余的中间机构工程段,实行两级核算制,由公司直接管辖施工队,在经
营管理上缩小了核算单位,以队为独立核算单位,建立了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奖罚实施
细则,使权、责、利结合,解放了生产力,增强了企业活力。
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
一”的重要环节。自建机构以来,对工程质量检查采取两种形式,1980年前,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主要是事后检查,不能从根本解决质量问题,效果甚微。特别是十年动乱期间,各项管
理制度被荒废,只顾进度,不顾质量。1980年后,随着企业整顿和改革不断深入,不断加强质
量管理,工程处设技术股负责工程质量,制定了质量标准和奖罚制度,分项分部工程以达90%
为合格,单位工程质量达到80%为合格,达到94%为优秀,质量低劣返工,取消奖金,追
究责任。质量检查员对重点工程少复查一次罚款10元,因检查员失职而造成的一般事故扣月
工资20%,造成重大事故扣50%,少收一项检查记录罚款1元,年末技术资料不全缺一项罚
款10元,全年漏检一次罚款5元,漏检3次接全年质量事故处理。由于责任明确保证了开工
有报告,图纸有会审,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变更有手续,材料有化验,
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检查,交工有档案。
1984年施工的楼房、住宅等21项工程6,153平方米,公路整体6公里,合格率达100%。
优良率占45%以上。在竣工的6,464平方米中,有2,570平方米为优良工程。
三、材料管理
建筑材料的管理和经营是基本建设施工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独立于生产之外,组织
物资流通,并为生产服务。
物资站,主要负责基本建设的物资供应,砖瓦、砂石的贮备,原材料加工等项。1958年
基建工程处初建时称材料仓库,有工作人员6名;负责材料保管和发放。随着基本建设的
发展,建筑材料经营范围不断扩大,由于材料加工和物资供应业务增加,1961年改称材料
段,1984年公司机构改革,改为物资站。现有职工66人,青年23人,下设业务、锯材、搬运
三大工组。各汽车2台,木材加工机械10余台件。
1983年以来,实行独立核算,目计盈亏,统一汇总,统一平衡的形式,改善了物质管理。
经营的物资材料,用于基本建设施工的生产资料和设备。按投资计划,做好物资的进货、供
应和材料财务管理,消耗定额管理,物资运输管理等。
材料进货一是上级材料部门按计划拨给;二是按计划由生产单位直接拨给;三是自行外
出采购;四是自己加工制造。
四、设备管理
建筑机械设备的管理,主要是“管、用、养、修”四个环节。“用”是最终的目的,
管、养、修是实现合理使用的手段。80年代始,中小型机械不断增加。为适应生产需要,建
立了机械维修队,采取培训人员,执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办法。健全了责
任制,以预防为主,实行修理、改造、更新相结合,制定了检修和维修、保养制度。加强了
机械管理。1980年机械完好率由52%提高到81%,利用率由49.7%提高到55.9%。1984年机
械完好率达90.01%,利用率达62.4%,其中汽车、拖拉机完好率为83.6%,利用率为
78.4%。
1977年设机械修理部,配有空气锤、机床、钻床、电焊机等机械设备,建筑机械中小修
自负,年节约修理费2万余元。
五、工程验收
自1958年始建至1985年共完成建筑安装施工项目300余项,其中重点施工项目27项,在
重点施工项目中,除高党委办公楼、纤维板厂、发电厂等14项大型重点工程转结下年续建
外,其余23项均当年竣工。
工程竣工后,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经验收合格后,填写竣工验收单一式两份,
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单位。在验收质量中除党委办二楼地块下沉,发电厂水泥灌柱出现
“狗洞”麻面外,在总项中,均达合格。优良率占38.5%。
附:1984年双丰林业局基建工程处“房舍栋号全优经济包干细则”
房舍标号全仗.经济包干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栋号全优经济包干是以全优六条标准为内容,实行以队、组承包单位的合同
制,把生产活动中的经济权力,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联系起来,调动各方积极性,来达到栋
号工程质量好、工期短、成本低的目的。
创全优六条标准为:
1、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规范要求。
2、施工期,按合同规定,达到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3、实物工效达到国家颁发的定额,能源材料消耗低于定额,工程成本实现计划指标。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法令,无重大伤亡事故。
5、坚持施工程序,保证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单位工程技术经济资料齐全。
第二条:包干的基本原则是以栋号工程为单位,以队、组为核算基础,以施工预算为依
据,以全优六条标准为内容,以双方信守合同为主要形式,达到全面经济核算。
第三条:经济包干要与管理图表化、数据化、定额化、标准化相结合,加强各项基础工
作,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搞好全员培训,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向科学
化、现代化迈进。
第四条;合同是具体落实和明确双方在工程开工前到开工后的全过程中的全部责任范
围,具体内容为:工程的规模、内容和投资,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结算方式,动竣工日期、质
量标准、奖罚范围等,经处批准报局备案。合同一经批准,双方必须信守,如有一方毁约按
合同规定处理。
第五条:签署合同的条件:
1、施工现场具备开复工的条件。
2、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及单项技术方案已经审定、落实。
3、施工预算已审定,各项经济劳动定额双方意见一致。
4、施建材料基本落实,可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5、施工的主要机具设备已备齐。
6、水电源已接通、道路畅通无阻。
7、按基建施工程序已履行了开工手续。
具备以上条件的由生产股代表处与各施工段队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第六条、根据实际条件可采用以下两种包干形式:
(1)单位工程包干(栋号包干):即每一栋房舍、水塔、烟囱等,根据队组能力和范
围的大小可一次包给施工队组进行施工。
(2)分部分项工程包干:根据施工条件及工种不同可将房舍中的土建、电照、采暖、
给排水、门窗制安、油化玻璃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别包给施工队组进行施工。
第七条、承包队组的组织形式:正付队长二人(兼质量和安全检查员),领料员一人,
考勤、核算员一人,库保管员一人,由五人组成队组小班子,负责本队承包的生产任务、施
工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领料、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包干内容。按施工预算把栋号单位工程的人工资、材料费、机械费、水费、工
具费、暂设工程费、周转工具费、公伤工资等包给班组。
1、人工和材料费。以施工预算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人工费全部归承
包队组所有,材料费如节超时给予奖罚。
2、机械费,接施工决算中的机械费(即:人工费、材料费总和的1.3%)承包给队组。
处将完好的施工机具(卷扣机、搅拌机、水泵震捣器等)承包到队组使用,必须保证完好
率,如有损坏和维修时,施工队组负担50%的费用,不使用机械设备仍承包机械费,但施工
中发生人工搅拌、垂直运输等也不再增劳动定额中的人工费。机械耗损,核定额耗损量承包
给队组,节超部分接材料费执行。工程竣工后,一切机具交工程处验收,丢失损坏者按价赔
尝,从结算中扣除。
3、工具费:按施工决算直接费的1%作为工具费包给队组,超支不补,节约归队组
(但房舍段木工班享受工具磨损费)。工具费主要用于技工工具及施工工具的更换及维修。
4、水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实际条件和用水量核算用水工日一次包给队组。
5、暂设工程费。措施工现场根据需要搭设的临时材料库,更夫房等,新建暂设可一次
核消人工资。材料费一次出库。以后再搬迁一次接面积给队组2元/M2的搬迁费,做队组拆
建的人工费的材料费。每栋暂设费确定连续使用两年或周转六次使用完,周转期满残值归队
所有,但不得私自处理,如周转期未满,其残值费用由队组负担,从结算中扣回。
6、非直接生产用工(指预算外用工):接施工预算中定额人工费10%提取包给施工队
组,作为队组连续不超过两天的停工、待料(经材料员签字)、风雪雨作等用工。若连续停
工超过二天以上时(不含二天)必须通过段在第二天前向处报告,另行安排工作,停工不及
时报告或补报者按非停工处理。停工人员确定后必须脱离现场举办学习班,工资标准按小组
平均工资的20%支付。
7、周转工具:接材料规定耗损量验收,节超给予奖罚。
其中:脚手杆不分新旧按 7%的损耗,节超每延长米奖罚队组0.50元,脚手板按块立方
米,不分新旧每年7%损耗,节超者奖罚班组220元/立方米。
8、废旧包装物回收:送往工地的水泥、白灰、珍珠岩等包装物必须回收库。
其中;水泥、白灰、纸袋回收85%,不足者不受奖,超过者,好袋0.1元/个,坏袋0.05
元/个,如直接用到工程上,按防寒棚的面积每平方米以1.5个好袋计算,塑料袋按出库的3%损
耗,节超者每个奖罚1.5元/个。
9、各队组在施工期内,增加领料工1人,更夫工2-3人(油工组除外),工资标准
按小组平均工资计算。
10、承包施工期内公伤工资。接班组全员出勤工日数的1%包给队组(土资标准为队组
平均工资),由队组统一分配,节约归己,超支不补,承包结束后,公伤工资由处负担。
第九条,奖金来源;材料节约奖在降低工程直接成木材料费中提取,其它奖金在降低启
成本中提取。
第三章奖罚办法
第九条,奖金来源:材料节约奖在降低工程直接成本材料费中提取,其它奖金在降低总
成本中提取。
第十条,下列范围内可享受单项奖罚金:
1、全优工程奖;工程竣工后经处和上级检查验收达到全化工程六条标准,发给全代主
程证明书及全优工程奖。标准为民用建筑1.5元/平方米,工业建筑及构筑物,按工程总价的
0.75%计取。
2、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以施工合同签定的工期为准,在工程质量达到代戾,实现
成本降低,无重大伤亡事故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工期奖金为施工预算的2%,计奖天数不
得超过刘天。成本超支不受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奖金减半,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奖金
成半,两起以上者不受奖,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额为工程预算的2%,罚款无数不得超过
20天,罚款额在工程结算中一次扣回。
3、工程质量奖罚:栋号工程竣工后经处检查,质量合格评以观分为准,每递增减1
分,奖罚人工费的1%,享受全优工程奖不再享受工程质量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损失
在300元以上)除加倍罚款外,并追查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因工程质量低劣或影响使用,由
承包队组负责返工和修理,并承担一切损失。对拒绝返工修理的队长和责任者,除给予必要
为行政处分外,还进行罚款。其中队长罚损失额的5%,责任者罚损失额的10%。一切罚款
外结算的人工费中扣出。
4、材料节超的奖罚,以施工预算中材料费和材料消耗平为依据进行计算,节约提奖,
实金为节约材料费的30%,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份。减料者不受奖。超耗材料按超耗材料费的
30%罚款,从工程结算中一次扣除。
注:预算中的其他材料和消耗材料中定额未到项目进行对比。
第十一条,奖罚金的分配接处规定执行,根握现实表现、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
小评等分配,队组制表,工段审查、处理批准。
第四章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十二条,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必经段处检查经收,做为预惜工资和工程
结算的依据。
1、分部分项工程(基础、提身、屋面、地面、木作、装饰、水暖、电等)完工后必须
经现场员、段、处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验收结果做为结算的依据。
2、班组核算,队组必须在现场员的指导下,建立一录两帐三表制度,做为结算依据:
一录:即认真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设计变更等。
两帐:(1)劳力使用台帐,考核职二出勤劳力使用分析人二费的依据。(2)材料消
耗帐,是搞好和预算材料对比分析,便于掌握工程成本。
三表:(1)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2)工序交接检查记录表;在段内交接由段
长负责,在处内交接由生产股长负责,一式三份共同签定。交接后造成损环。由责任一方负
责。(3)工程进度月报表:做为每月予借工资的依据和掌握施工情况。
3、为了保证职工生活,竣工结算前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包干
费、费用工及经济签证)的90%予借给承包单位工资,待竣工结算后一次扣回,予借工费由
段核算员制表,报生产股审批,财务支付。工资分配接处“全优经济包干工资分配办法”执
行。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后,承包队组通过段向处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由生产股召集有关人
员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依据是国家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符合全优六条标准时发给全优证
及奖金。
竣工资料齐全,竣工图完整、由段核算员在现场员的协助下根据原始资料编制竣工结
算,交生产股审核,报财务部门支付承包工程的一切费用。
第十四条,承包工程结束后,一切节约材料及剩余物必须按规定缴库,不准私自处理。
否则除追回原物外,根据情节对承包的队、组长进行适当罚款。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基建工程处房舍建筑段、青年建筑队、机械安装段。未尽事
宜按处有关规定执行,当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合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见附图)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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