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房舍建筑

第二节 房舍建筑


 1985年房舍建筑总面积376,928平方米,其中:生产性房舍98,123平方米(厂房71,360
平方米,仓库16,360平方米、车库5,166平方米,其它5,237平方米)2非生产性房舍278,805
平方米(办公室17,448平方米,学校17,738平方米,医院5,421平方米,食堂5,110平方米,
俱乐部5,037平方米,家属房214,883平方米,商店8,309平方兴.其它4,589股哟平方米)。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img6W800Q3.jpg^JPEG^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