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房产管理

第二节 房产管理


建局初,房舍全部是板夹泥和草泥拉合结构。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从1964年起对50年
代修建的土房逐年改造,从1969年开始新建砖瓦房和楼房住宅。其阶段为:
1、建局始至1963年间,共建造板夹泥,草泥拉合后舍23,900平方米,123栋,685户,
到1966年改建砖房7,600平方米,38栋,190户。
2、“文化大革命”初期维持现状。
3、1969~1981年改造简易房舍19,400平方米,97栋,485户。
4、1982~1985年,大修房舍4,600平方米,23栋,115户。
1982年前,房屋收费标准;板夹泥0.04元/平方米,草泥技合0.05元/平方米,砖房
0.08元/平方米,楼房0.12元/平方米。1983年后,对房产维修进行了改革,由原来公家统一维修
改为房屋内部自行维修,所需材料自行购买,调整了收费标准:板夹泥、草泥拉合免费,砖
房由0.08元降到0.05元,楼房0.12元降到0.11元。实行新的维修办法和收费标准的好处是:
减少了维修人员:节省了材料;住户爱惜房屋。
房产管理上,实行新房统分配给单位,再由单位分给本人,旧房变动原则上由所属单
位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