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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供水

第四节 供水


 自建局到1980年全局山上山下职工和单位饮用土井水,山下地区打露天井13眼。从1973
年开始,在各委建立井房子并没有专人管理水井、打水供应居民,每担收费0.02元。
1980年5月15日开始建自来水,仅用一年时间完成主管线水管5,656.00米,支管线水管
43,693,加米,使附近单位和居民吃上了自来水。截止1985年山下地区十个居民委:老二、三、
四、五、六、七、八、九、十,新四委和19个企事业单位全都用上自来水。山上北屯、向阳
福民、卫林等单位吃上了自来水。山下地区水费收费标准,职工家属每人每月0.15元,公用
水接实量计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