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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店管理
第三节 商店管理
各场(所)商店的设备由该场筹设,人员由场(所)负责调配与安排。商业科负责给商
店人员开支,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管理工作。各商店设经理、会讦、收款员、押运员、营
业员等各类业务人员。押运员负责到局商业科百货站选购商品,再用商业科的商品专用车运
往山上各商业占。商业科财务股配2名专职取款员,负责各场商店流转回拢的货币工作,按期
收回同时有保卫人员2名,负责警卫任务。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