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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收与物价

第四节 税收与物价


  1983年前商品售出以后按金额缴税。1984年始以税收代利息。二级站进的商品额,经验
收入库就扣除缴纳税金。根据国家规定的物价政策和标准进行对各种商品作价,既做批发
价,亦做零售价。商品调价统由上级下达的调价单(多为省二级站下发的调价单)进行调
价,最后将调价单印发至各基层商店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