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纪检工作
第八节 纪检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协助党委维护党纪,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组织纪律教育;根据每个时期党内存在的主要错误倾向,检查党内的不正之风;对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核查其错误事实,向党委提出处理意见。对维护党的纪律;提高党员的素质,纯洁党的队伍,起监督检查作用。
一、机构沿革与领导更迭
1953年7月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配秘书、检查员各一人。由秘书主持日常工作。
1955年11月3日改为“监察委员会”,组织部长陈凤奎为第一任兼职副书记。
1955年11月3日党委副书记孙石任书记。
1957年5月24日,党委副书记郭振锋任书记。
1958年改为党内检查委员会,领导未变。
1960年恢复监察委员会。同年11月1日党委副书记刘廉洁兼任监委书记。
1961年1月6日刘廉洁任书记。
在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年月,监委工作中断。
1972年9月,建立政治部纪律检查组。
1973年1月1日,改为中共田升林业局委员会政治部纪律检查科。
1973年12月1日改为党委纪律检查组。
1979年9月,纪律检查组改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委副书记张殿凤兼任纪委书记。
1983年1月18日,纪委副书记杨青峰负责日常工作。
1983年11月30日,杨青峰任纪委书记(副处级)。
二、监察工作
贯彻党纪国法,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组建初期,宣
传。贯彻全国第一次、第二次党的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人民监察通讯
员和人民检举接待的指示》,明确监察工作职责范围。1954年,贯彻国家监委召开的第三次
全国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监察工作方针和任务。1957年根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检查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处理党员弄虚作假,隐瞒欺骗,贪污盗窃,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案件。截止1959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51人次,立案检查28起,处分党员24人。维护了党的纪律,增强了党的团结。
60年代初期,以教育为主,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重点处理坏人篡夺领导权,党员蜕化变质,违法乱纪,泄漏机密,弄虚作假等问题。立案21起,结案21起,处分党员13人。60年代后期处于“文化大革命”纪检工作停止。
70年代初期,以“阶级斗争为钢”,贯彻毛主席三项重要指示,坚持“三要三不要”的
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很反资产阶级派性。此间,立案13起,结案 3起,
处分党员24人。 1977年开始以揭批“四人帮”为中心,进一步分清路线是非,开展拨乱反正,真理标准大讨论,评反冤假错案工作。截止1979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97件(次),
立案36起,结案25起,处好党员19人。
1981年,贯彻中纪委的决议,以《准则》为尺子,开展党风教育,狠反新的不正之风,
确保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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