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政法工作
第十节 政法工作
1984年2月,成立中共双丰林业局党委政法委员会。定编5人,张福琛首任书记。政法委任务是: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政法机关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协助党委组织、领导全局开展政法工作。
政法委根据中央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市委的具体要求,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1983
年8月份,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根据严打斗争的需要,党委成立严打
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总指挥、下设严打办公室。
在严打斗争中,为了协调政法三机关的工作,政法委组织召开四长(即:公安局长、检
察长、法院院长、司法科长)办公会议,及时勾通思想、统一认识、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具
体布署、落实各个时期全局政法工作。随着严打斗争的深入,在全局凡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985年全局36个科级单位都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1983~1985年共进行严打斗争两个战役,10仗、共破刑事案件XX起,判处犯罪份子XX名,劳动教养XX名,破获犯罪份子团伙X个,刑事案件从1982年的27起到1995年下降到10起,使时名帮教对象,通过落实帮教措施,改好率达95%以上。全局54名“两放”(劳改释放、解除教养)人员全部得到安置。
1982年,随着经济工作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新形势,为确保新方针、政策的实施,根据中央指示,局成立打击经济领域严重违法犯罪斗争办公室(简称打办),后改为贯彻办,为常设临时机构,定编8人,隶属监委领导。1982年,案件线索15起,非法获利7,356元。1983年,立案2起,结案2起,共缴赃款2,512元。1985年,立案8起,结案7起,共缴脏款7,2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