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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机构

第二章 行政

第一节 行政机构



一、建局前
1948年9月,“厌安林场”。行政设2个股:经理股负责财务与供应,业务股负责生产
指挥。
1949年2月,庆安林场易名黑龙江省庆安林务分局。局设财务、秘书、业务、供应4个
股。
1950年4月,庆安林务分局搬迁到田升镇,易名黑龙江省田升林务分局。局设财务、秘
书、业务、供应、人事、公安、水运、森铁8个股。
1952年4月,田升林务分局改为黑龙江省民需木材采木公司,行政设置未变。
1952年9月,根据省和绥化林业管理局决定,撤销来木公司,缩改为铁大林务分局田升
木材转运站(股级)。
二、建局后
1953年2月27日,成立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管理局田升分局。
1953年6月25日,田升分局易名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田升森林工业局,段均升为科,时
设局办公室,计划科,生产技术科,机械科、基建科、劳动工资租(定额站)、人事科、技
术材料供应科、财务科、技术保安科、卫生科、木材科,计12个科室。
1954年11月4日,本局改属哈尔滨森林工业管理局田升森林工业局。
根握中未发出《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本局增设调度室,其他行政科
室来动。
1956年增设房产福利科
1958年1月1日,根据上级指令,哈尔滨森林工业管理局,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与黑龙
江省林业厅合并。田升森林工业局划归松花江林业管理局。因森工、营林合并,根根省委
1957年336号文件通知精神,1958年6月,本局易名松花江林业管理局田升林业局。行政设:
办公室、计划科、财务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劳动保护科、干部教育科、劳动工资科、
人民监察室、供应科、抚育更新科、森林资源保护科(含防火、林政)。
1960年增设林产工业科、科研所。
1962年机构调整,林产工业科、科研所撤销。
1962年2月,田升林业局重归哈尔滨林业管理局。行政机构未变。
1968年初,哈尔滨林业管理局撤销,田开林业局划归绥化地区。同年3月,经绥化地区
林业管理局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田升林业局革命委员会(党政一元化领导)。革命委员会
下设政治部、生产指挥部、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保卫部、武装部和战备领导小组。各部下设
若干科室部组。
政治部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文革组、机关总支、工代会、红代会、共青团组、文教
科。
生产指挥部下设:木材生产科、计划统计科、营林科、农业科、南粮科、劳资科、财务
科、供应科、林产工业科、卫生科、秘书组。
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下设:总务组、秘书组、接待组。
保卫部下设:秘书组、政保组、治安组。
武装部。
战备领导小组。
1970年4月,根据国务院指令,将绥化地区所辖田升、铁力等四局一厂划归伊春地区。
田升林业局革命委员会下设:
政治部:组织组、宣传组、文革组、调研组、机关总支办公室、工代会、红代会、共青
团组、文教科。
生产指挥部:木材生产科、林产工业科、供应科、财务科、劳动工资科、商粮科、农业
科、营林科、计统科、卫生科。
人民武装部。
人民保卫部:秘书组、政保组、治安组。
战备领导小组。
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总务组、秘书组、接待组。
1973年后,革命委员会机构逐步恢复行政系列:办公室、职工培训中心、人武部、营林
处、林产工业科、木材销售科、财务科、审计科、木材生产科、机械电力科、劳动工资科、
卫生科、安全科、资源科、教育科、林政科、防火办、人事科、青年安置办公室。
1975年增设外贸科。
1977年12月23日,随地名更改称双丰林业局革命委员会。隶属未变,行政机构来
变。
1978年增设工业学大庆办公室。
、1979年7月,经伊春地区林业管理局批准,撤销双丰林业局革命委员会。行政系列:局
办公室、生产指挥部、营林科、林产工业科、财务科、工业学大庆办公室、计划科、生产
科、机械电力科、卫生科、文教科、防火办、劳动工资科、外贸科、集体经营管理处、福利
科、信访办、青年安置办公室。
1980年10月,根据国务院指令,撤销伊春地区,原辖行政地区划归伊春市。行政机构未
变。同年增设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1981年增设保安科、农副科、科技科、基建科、企管科、教育中心办公室。
1982年增设林化科。
1983年增设总会计师办公室、绿化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
1984年增设长期临时机构:政策贯彻办公室、史志办公室、整顿企业办公室。
1985年局进行体改、行政设:局长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总会计师办公室、综合调
度室、安全监察办公室。
长期临时机构:政策贯彻办公室、史志办公室、体制改革办公室。
生产科与营林处组成森林经营公司,木材科、林产工业公司与贮木加工厂组成林产工业
公司,外贸科与商业科合并,组成商贸公司。